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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icai我有多爱你(星星的守护者 续)-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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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员理解了我的意思,只是稍微停顿了一下,就带着彩彩经过了我的身边,然后在路边左张右望,终于来了出租车,她将邢彩彩扶了进去,然后把那张一百元的红票塞给了他。
服务员穿着黑色的带盘扣儿的小鞋朝我走来,微笑着说她已经完成了任务。“那一百元我是给你的,你怎么……”我有些不解,她应该知道那是小费。
她摇了摇头,说不要,这样的小忙,她帮得心甘情愿。
我不由得红了眼眶。
在北京的最后两天,我没有再多的负面情绪,也刻意不再去想邢彩彩,上个学期我就是一个人在达拉斯生活的,独自去学校,独自去剧场,独自去咖啡厅买我最爱喝的咖啡然后拿到图书馆去熬一通宵看书。曾经能做的,现在也能继续做,所以,我并不是非得有他的陪伴才行,想到这里,顿时觉得豁然。
最后一天我去看了一趟祈,陪他喝了小酒,晚上陪姨妈和妈到外边吃了一顿饭,就算结束了这个在北京的假期。
转天去机场,妈和姨妈都说要送我,我没让她们去,虽然我都走过这么多次,可是要是我妈去了,一定还会哭。我自己一个人独来独往惯了,就坐着公交去的机场。行李并不多,一个背包,一个拉杆箱。我开始坐在候机椅上玩手机,等待着登机,可是没过多久,广播里就传来,我所坐的航班因为天气原因而延时了,周围的动静不小,看到大家不耐烦的样子,估计都是和我同一航班的旅客。我到没可抱怨的,离开学还要几天,什么也不耽误,索性在北京多停留上那么久个小时。
拉起行李,我打算到一边的书店转转,路上要是能带着几本书,肯定就不会这么无聊乏味了。
路过中间的咖啡店时,我又意外的看到了一截露在外边的盲杖,红白相间,绝没有看走眼。
好奇的走过去,看到的竟是邢彩彩。他戴着我送他的那副墨镜,双手按在盲杖的顶端,紧紧地抿着嘴角,侧着耳朵,紧张而专注。
我没有开口,而是伸出手,快速拉住了他的盲杖。他惊讶极了,都没来得及发出声音,盲杖就被撤走,但是腕带还套在他的手上,并没有完全脱离,他习惯性的把全身绷紧,慌张狼狈。
不忍心再看下去,我叫了他的名字,不参杂任何语气。
他并不惊讶,也没有其他的反应,而是轻轻地答应着。
“你在这里站多久了?”我问他。
他想了想才说:“不知道了。”
“不知道了?”我重复着他的话,“机场那么大,你打算怎么找我?”明知道他没办法,可还是问出了口,只是因为心里那一团火气再看见他之后的今天再次燃起,他一个人到机场多么危险,我真的担心的要命。
他的声音顿时蔫了下去,隔了好久才说:“我就站在这儿,你能看见我的。”
“哼。”我笑了,“邢彩彩,你知道这里有多少人吗?这么多人走来走去,我怎么可能看见你?如果我没有看见你,你被人撞到了,摔倒了,找不到路了怎么办?”
我越说越急,感觉气都喘不上来,我记起低视力的娇娇一个人都会在这里迷路,更何况是只身一人的邢彩彩。
“方夏。”邢彩彩并不回答我的问题,而是扯回盲杖,没想到他用了这么大力气,我来不及撒手,直接被他的盲杖带得一起靠近了他的身体,他借机抓住我的肩膀,然后再也不放手。
“干嘛你!讨厌!”我挣扎了两下,实在脱不开。
为了能更结实的抱住我,他索性连盲杖也不要了,直接扔到了地上,“方夏,别生气了,原谅我。”
我不说话,靠在他的怀里,急促的喘气,我记得自己早已原谅了他,可现在见了面,为什么自己反而会更气,我就好像是失忆了一样,种种原因都已记不起来,只是觉得他能够出现在这里,我的心底涌起一层一层的暖意。
他不等我的回话,开始亲吻我,从耳朵开始,见我没有反抗,唇探到了我的脸颊,再触到的我的唇,我终于开始回应他,也不在乎身边会有多少双眼睛投来好奇目光。
“邢彩彩,你太让我伤心了!”我把气直接喷到他的脸上,他一个激灵,也开始深深喘气。
“对不起对不起。”他的脸上满是歉意。
我故意不依不饶:“你错哪了?”
“我不该隐瞒,让你一点准备都没有。”他说完了,侧着头等着我的回应,过了很久,我都没有出声,他知道自己的检讨还不够,又说道:“之前在火锅店里也是我不好,不应该闹别扭,真的。”
实在忍不住,我开口说道:“彩彩,这些错我都可以原谅,可是你知道我最伤心的是什么吗?”
“什么?”他是真的不知道。
“哎,”我轻轻叹气,“我讨厌你的被动,我们在一起,无论说什么做什么,都是我说你听,在我们吵架的时候,你也总是任我走掉,永远都是妥协。”
“夏夏,”他突然开口,变了个声调,吓了我一跳,“是我不好。”他伸手搂住我的脖子,将我的额头按在了他的额上,喃喃地说:“我也很想主动,想带你去你想去的地方,而不是被你拉着,跟在你的身后,只是我看不见,习惯了这种生活,别无选择。”
“怎么没选择?”我有点动容,激动地说:“你可以做任何你想做的事情,不要因为你看不见。我可以闭起眼睛,让你拉着我,带我到任何地方去,可以吗?”
他脸上的忧愁渐渐化开,淡淡的笑容若隐若现,“那下次我试试。”
“不是下次,是以后永远!”我强调。
“哦。知道了,”他点点头,有点无奈,“等你回来时,我带你去你最喜欢的那家店吃火锅,行吗?”
“你得说话算话,还包括其他的事情。”
“恩,我知道了,为了你,我会变成一个主动的人,OK?”
“这还差不多,等我回来检查你。”
“好。”他许下承诺。
广播里开始播报其他航班的时间,我很担心,真的怕听见我所坐的航班的时刻,哪怕再多呆一分钟也是好的,我们不想分别,只想把时间定格在这人群杂乱的首都机场。
作者有话要说:提前祝亲们小长假快乐!
还有就是,我觉得一点都不虐。哈哈。
、第 62 章
最终我还是回到了达拉斯,回到了姥姥姥爷家,我没有搬出去,因为我发现,姥姥姥爷与我的关系早已改变,不像是我们刚认识时候那样客客气气了,现在的我们,就像是真的祖孙一般,可以随便说笑,随便谈论任何话题,从来就没有享受过这样的情感,所以我很珍惜,自然不愿意与他们分开。
没过几天邢彩彩就给我打来了电话,他说已经通过面试了,十选一,他果然就是那个一,我的心里比他本人还要高兴。
“那这时候是不是应该请我吃饭?”我说的时候还是很开心的,可是一想到这只是一种奢望,我们隔着大洋,心情就跌落谷底。
他安慰我说:“必须请,等你回来,我请你吃我自己做的饭好吗?”
“真的?”我的眼睛都快发了光,因为知道邢彩彩完全不会做饭。
他也赶快解释道:“还没学呢,我先试试看,反正正式上班还得三四个月,这段时间我就在家钻研做菜,等你回来就做给你吃。”
这还差不多,我的情绪平复了不少,开始期待着回到北京的那一天。说真的,一个人的留学生活真的不太好过,我又一次孤独的穿梭在校园中。
直到三月初的一天,我正坐在实验室大楼外的台阶上看契科夫的小说,一双运动鞋停留在了我的视野中。
“方夏。”
他叫我的名字,声音却极为陌生。
“你是?”我放下书,抬起了头,阳光很刺眼,我只能眯起眼睛,看到的是一个黑瘦的男生。
“我是中国联谊会,副会长。”
他的介绍很特别,我记得新上任的副会长是个大一的新生,不满道:“那你应该叫我学姐。”
他嘻嘻地笑了两声,说道:“可是我和你同岁啊。”
我心中一凛,没有几个人知道我的年龄,因为跳过级,所以比同年级的同学都小两岁,为了能和他们打成一片,我是不会和他们提起自己的年龄的。
他的笑容开始扩大,隐约透着神秘,就是不肯回答我的问题。
这是我第一次见他,从这以后,我竟然发现他简直是无所不在,无论是图书馆还是实验室,我都能看到他的身影,自从他看出我冷漠的态度,再也不会再跑过来搭话,而是远远地看着我,冲我笑笑。
直到有一天,我因为肚子疼没有去学校,中国联谊会却发了一个很重要的表格需要成员来提交。小新说好了晚上把表格送到我家来,可是晚上出现在我家的却是那个同岁的学弟。
他敲门的时候,我们正在吃姥姥刚烤好的奶油曲奇,我打开门时脸上绝对是掩饰不住的惊讶,“怎么是你?”
可是姥姥姥爷并没有觉得诧异,就好像看到了一个老朋友。姥爷走到门口,问他怎么这么晚了过来,学弟说是给我带东西,姥爷谢了他,还请他进屋吃点心。我愣愣的跟在他们后边,一头雾水。
我们四个人一起坐在了了餐桌旁,总觉得周围的气氛十分尴尬。姥姥说他们见过,就是上次万圣节那晚,是他送我回家的。这才明白过来,原来他就是化妆舞会里的那只大熊猫。
我突然害了羞,不敢再抬头看,想到那一晚我的失态,不由的加快了吃东西的速度。他倒没有一点不好意思的样子,侃侃而谈,说姥姥做的点心特别好吃,比他们广东的茶点还要好,姥爷问他是哪里的人,他才开始介绍自己的家庭。
“我虽然是广州人,但是父母都是北京人,跟您二老和方夏都是老乡。”他说完又把剩下的半块曲奇放进了嘴里,嚼的特别的香。
他是哪的人,父母什么样,对我来说完全不感兴趣,我听了一会儿就低下头专心吃点心。
过了九点,他才走的,姥爷让我把他送出院子,我不好意思拒绝,笑着陪他起身。
在院子里我才告诉他:“这是我男朋友的姥姥姥爷,我住的是他们的房子。”
“结婚了吗?”他斜睨我,夜里还是有些冷,看的我有点发毛。“没。”我说。“没结婚你跟我说什么?”他一改刚才在姥姥姥爷面前的乖巧,转为不满。
“等你结婚了再告诉我!”他留下一句话,怒气冲冲,打开铁门头也不回的走了。
我不知道万圣节那晚究竟发生了什么,怎么会突然冒出这样一个人在我的生命中,但是对我来说,他什么也不是,我在乎的,看中的,只有邢彩彩。
我做梦都希望他能像上次那样空降达拉斯,甚至在幻想,能不能再来一场灾难,宁可接受命运的挑战,也只是为了见他一面。
其实,想见他并不一定只有惊天动地才成。三月底,姥姥姥爷突然说他们要回北京,我从来没想过,两位已经移民将近四十年的老夫妻对那个陌生的北京会有什么记忆。
姥爷问我自己一个人要不要紧,我摇头,当然没问题。可是姥姥却说不行,绝对不能留我一个人在达拉斯无依无靠。那怎么办?姥爷问她,他总是很尊重姥姥的想法和意见。
“叫彩彩过来陪夏夏。”姥姥说的很坚定。
我敢肯定,我从来没有比这一刻更爱姥姥,她出了一个世界上最好的主意,甚至我自己都没有想到。
两天以后,在姥姥姥爷登机不久,邢彩彩就来到了我的身边。天知道我的心里有多少的喜悦,邢彩彩也是一样,我们终于能两人独处在这栋大房子里了。他穿着很帅气的夹克,还围着一条今年特别流行的围巾,我帮他把外套脱下来,却意外的发现了他脖子上的疤,很明显的一大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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