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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神旌旗-第1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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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雷邀请他前往加尔斯城,参加复兴庆典。

第十一章

时间过得很快,不知不觉,当初那场毁掉大半个加尔斯城的大爆炸就已经过去一年半了。

最初的那一年,幸存的人们过得极为艰辛。即便雷想尽了办法,动用了一切合法的和不合法的手段,也只能为这些失去家园的难民们提供最基本的物资保障。那年冬天冻死了不少人,让他倍感心酸。

好在渡过那个冬天之后,加尔斯城总算是熬过了最艰难的岁月。现在虽然还有些萧条,距离真正的“复兴”还有很遥远的距离,但不管怎么说,整个城市已经走上了稳定发展的轨道。

尤其今年粮食收成很不错,更是让担任执政官的雷笑逐颜开。可以预计,今年冬天大概不会有人饥寒交迫,困顿而死了。

为了庆祝丰收,当秋粮收割工作完成之后,已经被称之为“加尔斯铁公鸡”的他很难得地决定奢侈一回,举行一次庆典,让已经辛苦了一年半的居民们放松一下,高兴一下。

“这很好啊,我完全支持!”隋雄说,“缺钱吗?缺钱的话,我这边倒是有一批质量不错的魔核,虽然都是负能量类型的,但应该也能值不少钱吧……”

“钱不是问题。”雷笑着说,“一个朴素的庆典花不了多少钱。普通的烤肉,普通的麦酒,普通的水果和白面包,普通的米粥……只要不准备那些真正奢侈的东西,一个这样的庆典,有三千金币就足够了。这虽然不是个小数目,但对于目前的加尔斯城来说,还是完全能够承受的。”

“咦?不准备贵族风格的东西吗?”

雷苦笑着摇头:“没办法,准备不起。贵族风格的宴会,平均一个人就要三到五枚金币,而平民风格的,一金币就足够三个人吃饱喝足开开心心了。如果是过去的加尔斯城,就算举行个超大规模的盛宴也不在话下,但现在真的不行,弄不起啊!”

“你也真是够辛苦的了……”隋雄叹了口气,“那有什么我能帮忙的吗?”

“当然有!”雷笑了起来,“我想要邀请陛下您来参加我们的庆典——我知道您正在修养,派个分身就好。”

隋雄愣了一下,疑惑地说:“为什么要邀请我呢?虽然我的确喜欢凑热闹,可人类的庆典上,多出来一个飞来飞去的绿水母……不大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呢?您是我所信仰的神,是我灵魂的归宿,这样的庆典,如果您不在的话,那才是真的不好呢!”

见雷如此坚决,隋雄稍稍犹豫了一下,就接受了他的邀请。

反正只是分出一个分身来,倒也花不了多少力量。

于是半天之后,一个隐身的绿水母就在正筹备庆典的加尔斯城广场上空欢快地飞来飞去,上上下下转着圈子,犹如顽皮的孩童一般。

雷从办公室的窗户里面清楚地看到了隋雄那欢脱的样子,忍不住笑了。

“就算是神祇,也和人一样需要娱乐啊!”他低声感叹,“过去的这段时间,一边修养一边忙着组建教会,陛下祂一定也累坏了。趁着这个机会好好放松一下吧,看到人们的笑脸,心情也会变好的。”

说完,他就低下头,继续处理政务。

随着加尔斯城渐渐复兴,他要处理的政务也越来越多,每天都有很多紧急的事情要处理。就算是相对不那么紧急的事情,如果不及时处理完毕的话,积累起来也会变得紧急——而且还会有更多意外的麻烦产生。

自从担任这个职务之后,这一年半来,他最忙的时候甚至连练武的闲暇都没有。

好在,现在总算是好多了……

隋雄并不知道雷居然如此辛苦,此刻他正在广场上空欢脱地到处乱飞,享受着这难得的闲暇。

这段时间的忙碌工作,在不见天日的地下没日没夜地搞建设,尽管他的身体不会感到疲劳,精神上却是会疲倦的。此刻能够放松一下,当然非常愉快。

他欢快地从那些忙碌的人们身边飞过,看到的是一张张对未来充满期待的笑脸,于是心情就更好了。

“雷这家伙不愧是王子出身,果然有一手啊!短短不到两年,就把差不多成了废墟的加尔斯城重新弄得勉强像个样子了……这办事效率,就算放在地球上也称得上是能人了!”

他一边飞一边感叹,突然间身体一震,急忙停了下来,看向广场的角落。

那里是预定让吟游诗人表演的舞台,此刻正有一个俊美的少年手持长笛,坐在椅子上轻声吹奏。他并不是那种胸膛宽阔中气十足的类型,也没见怎么用力,但低沉悠扬的笛声却仿佛有穿透力一般,慢悠悠地在整个广场上飘荡。宛若夏天暖洋洋的风,吹得人心里暖烘烘的。

而在隋雄看来,这少年的身上笼罩着一层奇妙的灵光,那是凡俗之物绝不可能拥有的东西。对照他的相貌和气质,再看他的所作所为,他的身份自然就呼之欲出了。

“真想不到‘庆典少年’会造访这个小小的庆典。”等一曲笛声吹完,他飞了过去,施法让人们忽略了这边的情况,才笑着向那少年打招呼,“你好,我是虚空假面,一个在本城稍稍发展了少许信徒的神祇。”

那被称之为“庆典少年”的,乃是欢乐和庆典之神。祂原本是人类,名叫维耶。封神之后,在人类神系主神国“光辉之国”边缘地区,建立了名为“欢愉之野”的神国。他的教义为追逐欢乐和享受庆典,不分目的和立场,为一切的庆典赞美。他自己也常常化身为一个俊美的少年,亲自参加庆典,并在庆典上施展大规模的祝福神术,是一位广泛受到欢迎的善良神祇。

见隋雄和自己打招呼,少年收起了长笛,笑着说:“对我来说,只要是庆典就值得赞美。更不要说,这次的庆典凝聚了无数人美好的期待和愿望,是他们汗水和希望的结晶。对于我来说,如果这样的庆典都不值得造访,那大概距离陨落也不远了。”

隋雄笑着用触手鼓掌:“你这话说得太好了!庆典无所谓奢华,也无所谓规模,最重要的是那份真诚的庆祝和美好的希望啊!”

仅仅几句话,两位素昧平生的神祇就达成了的共识。几分钟之后,他们已经坐在另一个角落的桌子旁,一边喝酒一边说笑。

所谓倾盖如故,就是这样了。

“这世界很大,无数个大大小小的世界里面,几乎每天都有庆典在剧情。就神职来说,我理应为每一次庆典赞美和歌颂,其实啊……”维耶深深叹了口气,摇晃着大木杯,看着麦酒在里面腾起泡沫,苦笑着说,“很多庆典,我真的不喜欢!”

“哦?此话怎讲?”

“一群侵略者庆祝他们的胜利,把无辜的生灵集体屠杀,在血腥和哀鸣之中欢呼雀跃。这是最常见的庆典。”维耶垂头丧气,完全看不出有欢乐的模样,“这种事情,究竟哪里值得庆祝啊!这种见鬼的庆祝方式,究竟哪里值得赞美啊!”

“咦?你也不喜欢那样的庆典?”

“当然不喜欢!我是个吟游诗人,我喜欢的是大家唱唱跳跳吃吃喝喝,尽情地欢乐嬉戏。侵略者在血泊里面欢呼,这种事情一点也不符合我的审美观和道德观啊!”

维耶叹着气,仰头看着天空:“早知道会有这种事情,我当初就不谋求封神了!”

他一口将酒杯喝得干干净净,用纤细的手臂将旁边的大木桶提起来,给自己倒了满满一杯:“奥斯卡,你还没正式封神。作为前辈,我给你一个忠告,选择神职的时候,一定要谨慎谨慎再谨慎啊!”

隋雄轻轻点头,表示明白他的意思。

“我之前一直不明白,龙族那些强大的巨龙们,为什么封神的时候总是选一些不值一提的弱小神职,什么诸如‘金龙一族的生育’啊,什么诸如‘黑龙的宴会啊’……简直莫名其妙!后来才明白,什么叫老江湖?这就是老江湖啊!”

隋雄不由得笑了起来,这些龙族的神祇可真是滑头到家了!

“还有……”维耶又说,“封神之后要加入什么神系,你也一定要好好思考。我跟你说啊——”

他的话音戛然而止,沉默许久,深深地叹了口气。

隋雄看着他和面容截然不同的成熟和憔悴,也不由得深深地叹了口气。

神祇、神职,这个话题是如此的沉重,几乎每一位和他谈到这个的神祇都会变得阴沉而忧郁。

他不禁又回忆起之前海洋女神临死时候的惨状——肉体的痛苦倒也罢了,那从心底涌出的绝望,才更加让人触目惊心!

“算了,不提这些。”他将这个话题跳过,笑着问,“你打算在这边玩到什么时候?”

“总要等庆典结束吧。”维耶说,“你知道的,按照我的规矩,要在庆典上来一次大规模神术的——你觉得用什么比较好?是治愈术呢?还是祝福术呢?要不然来个幸运术如何?”

“……你自己看着办吧,反正都是好事。”隋雄笑着说,却又突然心中一动,大笑起来,“我又有个朋友来了,有兴趣一起去见一见吗?”

“好啊!”维耶一手拿着酒杯,一手提起酒桶,笑呵呵地站了起来。

作为神祇,祂的感应范围极其辽阔,立刻就明白了隋雄所说的朋友是谁。

光芒一闪,两人已经来到了茫茫海上,面对着一团轻轻旋转的微风。

“看来你已经完全融合了从提姆萨尔那里夺得的力量。”隋雄笑着说,“那么,我现在该怎么称呼你呢?是‘怒潮’海姆萨拉,还是‘活海啸’萨拉门特?”

第十二章

隋雄的问题当然有所指,“名字”是“认同”的象征,如果认同“海姆萨拉”这个名字,那就意味着这位强大的半神依然还保留着当初的思维和感情,还是隋雄的朋友;但如果认同的是“萨拉门特”这个名字,那它就顶天只是个认识的人罢了。

微风之中隐隐有波涛激荡,一个稳重浑厚的声音从中传出:“我依然还是海姆萨拉,只是获得了全新的力量和智慧。至于萨拉门特……我是祂的继承者,仅此而已。”

既然如此,那就皆大欢喜了。

接下来,海姆萨拉向隋雄详细说明了自己的情况:当初它击败提姆萨尔之后,吸收了对方继承的那一份遗产,就潜入了海底的岩床之中,慢慢吸收和融合这份遗产。

对于它这样的庞然大物而言,时间实在是一件不怎么让它感觉到概念的东西。不知不觉就过去了一年多,如果不是感觉到了隋雄的气息,想着和帮了自己大忙的朋友见个面道个谢,它还在海底的岩床里面继续慢慢融合呢。

“融合还没完成?”隋雄好奇地问,“我还以为完成了呢。”

“最关键的部分已经完成,可剩下的还早着呢。”海姆萨拉说,“剩下的都是些慢功夫,估计要有……嗯,大概有个百来年就差不多了,多也不会超过二三百年。”

隋雄沉默了一下,叹道:“朋友,你对时间的概念……真的很有问题!”

是啊,从上百年到二三百年,这时间跨度实在大了一点!

海姆萨拉的本体依然还在海底深处的岩床里面,慢慢融合着得自提姆萨尔的力量,此刻出现在隋雄和维耶面前的只是一个分身……不过其实也没什么,因为隋雄和维耶用的也都只是分身而已。

对他们这个层次的强者来说,区区一个分身也已经足够强大,仅仅只是聊天和游玩的话,绰绰有余。

三人商量了一下,就伴随着一阵烟雾化成了三个冒险者,嘻嘻哈哈地回到了加尔斯城。他们去最高档的饭店点了一桌酒席,关键是买了一大桶酒,边喝边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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