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一世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亡朝不过如此-第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粉丝在自己围脖上每日更新自己的工作内容,偶尔玩玩自拍炫一下,还时不时发布一些治国理念和法律制度要求粉丝团点赞。
  由于一部分粉丝的不配合,不点赞就不说了,部分带有愤青属性的知识分子和学者还留言批评施政理念的不当之处,说到激愤时还开了国骂。嬴政一早起床,满心欢喜刷围脖就被喷得一脸的口水,顿时大发雷霆,随后马上找网警追踪IP地址找出发贴批评的愤青粉们,开展了骂粉抓捕行动。
  这次行动共抓捕了460人,统一且高规格在咸阳举行了隆重的活埋仪式。这段历史在当时还上了头条新闻,好像标题叫什么——《嬴政粉丝见面会地陷460名拥趸挤爆天堂》。
  这就是秦朝的坑儒事件,史上合称“焚书坑儒”,它是嬴政不择手段提高自身名气的一个体现,也是嬴政皇朝覆灭的开始。
                              

  ☆、第9章 陈胜、吴广的偶像派演技

  历史证明,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束缚人的思想,即使是热火和泥土,也燃烧不尽思想的升华,掩埋不了观念的迸发。嬴政所主持的焚书坑儒事件,是野蛮、不人道政治管理手段,这种暴行的持续实施,激起了百姓的反抗,引起了秦朝末年的社会动荡。
  还有一个问题,秦朝统一后纷争停息几十年,百姓不用抽壮丁去打仗了,都忙着结婚生子,当时政府有没有计生部门去开展季度的查环查孕工作,自然也没有杜X斯,百姓都把人类的繁殖能力发挥到了极致,导致了人口猛增。
  此外,嬴政从13岁开始砍人,从小学习的都是武林秘籍和兵法阵图,自己很能打很强大,不料数理化学科却没跟上,以致当了皇帝主持全面工作之后,只懂打杀,却不太懂得算账和盘活经济,自然也没能调动老百姓的生产积极性,导致了农民严重失业。引发满街都是饿肚子的群众,人没饭吃的结果还是那个词,官逼民反,全国农民大起义爆发了。
  打头阵的,是著名的起义家陈胜、吴广。
  这两位哥们的起义很有意思,他们原本都是农民,失业后没饭吃,只好给国家征兵入伍吃部队饭活命。与陈胜、吴广同批次参军的一共有900人,估计他们俩长得比较帅,被征兵办委任为这批士兵的正副团长。
  凑够人数之后,队伍出发,秦朝的两个官员带着报名参军的队伍一路步行到渔阳(北京市密云县)的驻守部队报到。
  世事难料,新兵部队在行军途经大泽乡(安徽省宿州市)的时候,突然电闪雷鸣,天降暴雨。这场雨下天昏地黑,泥石流翻滚,道路都封死了,队伍走也走不动,肯定要迟到了。按照秦朝当时的法律,新兵入伍迟到是死罪,他们当中的898人都很害怕,只有陈胜和吴广两人冷静下来琢磨一件事:反!
  经过商议,他俩想出了一个办法,自古以来老百姓的观念都是顺应天意,那就抓住老百姓的这种心理,人造一个天意出来。
  说干就干,陈胜找来一条帛条,一咬食指,奋指疾书在上面写下“陈胜王”三个血字,随后抓了条大鱼,把带字的帛条塞到鱼肚子里面去,然后神不知鬼不觉地把这条鱼丢到了部队伙食采购员买的鱼堆里面去。
  事情的发展顺理成章,炊事员开始杀鱼做饭,在熟练的刀法之下,一条条鱼被开肠破肚,正当炊事员陶醉于自己精妙绝伦的宰鱼伎俩之时,一块帛条带着鲜血突然从划破的鱼肚里弹射而出,炊事员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抓住打开一看(果然好身手),“陈胜王”三字赫然跳了出来,然后军中就开始疯传这事儿。
  陈胜趁热打铁,开始若无其事地走在队伍的中间,感受着众人对他的异样目光,有的怀疑,有的敬仰,他知道时机已经成熟。
  当天晚上,部队驻扎的密林周围突然响起阵阵怪声,士兵们被惊醒,纷纷竖起耳朵细听,慢慢那怪声逐渐清晰起来。
  哇塞,怎么是中文?夜幕底下,蝉鸣鸟叫当中,“大楚兴,陈胜王”这两句话像复读机一样不断响起,不时喊声停了下来,只见密林后面的吴广同志喝了口水,清了清嗓子,继续开始高呼。
  第二天清晨,陈胜又若无其事地在队伍当中转悠,这次士兵们的怀疑和崇敬的眼神逐渐转变成了埋怨。也难怪,士兵们被他的名字吵了一晚睡不着觉自然对他有点意见,可是这些又好像是上天的旨意,没办法,还是老天最大,只好顺应天意,下定决心跟个这家伙干了。
  随后陈胜吴广干掉了带队的两名官兵,号召农民反秦,历史上首次大规模的农民起义行动就此展开。
  后来的结果大家都知道了,这哥俩迎战的是秦朝的正规军,好歹也经历了三个月下连队的。而陈胜他们是连新兵营都没进的农民。镰刀和砍刀开干,一个吃素一个饮血的,失败也是情理之中。
  不过陈胜、吴广为秦朝灭亡点燃了导火线,他们的精神是可嘉的,点个赞吧。
  导火线点燃了,也点燃了原来被秦国所灭六国贵族们的复兴之梦,农民拿着镰刀都反了,我们有钱有人还这么窝囊?反!
                              

  ☆、第10章 宁折不屈的霸王

  这次轮到谁?西楚霸王项羽是也!
  项羽这人论资排辈算上去还是楚国大将项燕之子项梁的侄子,官家子弟。他们接着陈胜、吴广的导火线继续点火,继续开始反秦。
  项羽手上有精兵,都是下过连队的,而且也拉拢了一大批农民军,正所谓“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这条定律在秦朝末期就给运用到了极致。
  这个时候,秦朝为了平乱也下了狠心,把原本负责镇守长城抵御外敌的秦朝将军王离军所统领的部队调回来打内战。
  精兵强将回朝之时,恰逢一个不识好歹的赵国偏偏这个时候表示要复国,哟呵?这么高调,就打你了。
  王离军奉命进攻大傻缺赵国,赵王马上开溜,逃到巨鹿(现在的河北平乡西南),名字很熟吧,巨鹿之战马上打响了。
  秦朝为了杀鸡儆猴,一定要先灭了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赵国,统一六国时打你打得不听话,现在再灭你一次。
  王离军采取围攻政策,把巨鹿团团围困,饿死你这个出头鸟。自己却与供应粮饷的秦将章邯部队汇合,在城外集结了四五十万人打火锅。赵王天天在城墙上看着秦军在外围的涮羊肉那个流口水啊,马上叫人飞鸽传书出去求援,来不了人,来锅涮羊肉也行了,巨鹿里面的大伙都饿得不行了。
  这时秦军已经在城外乐呵呵地打了好几天火锅了,有空还叫嚣一下,真饱!这种精神上的折磨是比刀砍更有效。
  被求援的援军一看到信鸽飞来了,大家开心的不得了,马上抓住拔毛开锅煮了吃,他们也是饥民,实在太饿了,可是为什么不打?怕啊。
  你想想看,一堆农民起义军,手里拿着镰刀锄头,信鸽煮了吃了还饿肚子。反观秦军,四五十万人,每天吃饱力气足,哪敢打?
  没胆子,滚!让我来!项羽登场!
  为了替那赵国解围,当时的楚国很讲义气,任命宋义为上将军,项羽为次将,率七万人救赵。
  宋义这家伙是个十足的窝囊废,接到出兵命令后居然发表了不战宣言:反正我自己在军中也有火锅吃,我不打。项羽火冒三丈,把宋义一刀拿下,带着两万人为先锋,渡过了漳河,切断了秦军的运粮通道,但是秦朝部队实在人多,项羽的部队一时不能突围,士气极其低落。
  难道我们就这样要挂了?我们一直以来的勇气到底去哪里了?说好的涮羊肉呢?
  此时此刻,项羽马上做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他让人把渡河的全部船只全都打烂,连随军做饭的锅碗盘罐什么的全都扔了。
  众将士一见马上惊呼:“将军你要干嘛?我们还没吃饭呢?不要命了?”
  项羽对着士兵们竖起大拇指:“回答正确!”
  众将士愕然。
  “诸位兄弟!”项羽顿了顿,双眼射出凌厉的杀气:“我们这次出兵巨鹿就是要和秦朝那帮狗贼们一决死战!仗打到这个份上,我们没有退路了,大家也别想回去了,饭也别做了,我们只带三天干粮,三日之内,我们一定要弄死秦军那帮兔崽子!”
  士兵们顿时士气大涨,战斗力无限升高,项羽见时机已到,马上号令全军出击,自己策马奔驰在部队前头大喊:“兄弟们冲啊,杀光秦贼吃涮羊肉去!!”
  巨鹿之战打响!
  具体的战争细节由于我当时不在场,没法做现场报道,估计也是血肉横飞,儿童不宜居多。正所谓,两军交战勇者胜,楚秦打了九个回合,战果9:0,楚军大胜。
  所以打仗就是这样,谁打赢了谁就是爷。这时原本在战场之外饿肚子、流口水的各路反秦农民起义军看到秦军大败,纷纷组成联军跟着项羽部队吃火锅,大家吃饱喝足了,推举了项羽为联军的上将军,继续砍杀管军粮的章邯部队,章邯知道自己大势已去,只好屁颠屁颠地率了二十万军队投降项羽。
  项羽一看二十万人来投降,眉头连皱都不皱一下就说:“统统杀掉!”。
  章邯惊恐大喊:“将军,我们一心求降,为何还要如此待我?”
  项羽面无表情,冷冷地丢下一句:“饭不够吃。”
  章邯顿时面瘫,项羽不管那么多,把这二十万人全部活埋了。
  自此,巨鹿之战结束,秦朝的大部队被灭了,气数已尽。
                              

  ☆、第11章 能屈能伸的流氓

  可以说,项羽是灭秦的主力也是主要因素,但为什么最后不是他当皇帝呢?因为历史有一个人叫刘邦。
  既生羽、何生邦?一山不能容二虎,既然不能容,咱们就打吧。
  刘邦大家都熟悉,流氓天子。为什么这么说他?因为据史书记载,刘邦年轻的时候狂放不羁,不好好读书。罚站、打手板、留堂什么的对于他来说早已经是轻车熟路了。刘邦不但不爱上课,干活也经常偷懒,所以他老爹基本对这个儿子已经处于放弃状态,常常说他再这样子游手好闲、不学无术,日后就等着喝西北风吧。面对老师和老爹的训斥,刘邦往往哈哈一笑,依然我行我素,所以大家都觉得他是个游手好闲的无赖。
  长大之后,刘邦做了泗水亭长,当时的亭长也就是个芝麻小官,类似我们今天的乡镇派出所所长这样的级别。因为他为人豪爽,喜欢交友(年轻时常出来混的成果),刘邦很快就和县里的官吏们混熟了,在地方上也算小有名气。刘邦平日里看似无所事事,一副胸无大志的样子,其实城府颇深,他并不满足于当一个小小的泗水亭长。
  当时刘邦虽然身居派出所所长之职,可是所里根本没有什么小弟可使唤,他自然也就是一个光棍司令。因为他负责的基层的安全保卫工作,所以从抓贼、审案、判刑到送犯人去坐牢全都要自己一条龙服务。
  有一次,刘邦押送一群犯人去骊山服徭役,当时没有可乐,出远门的人都带上一壶酒解渴,刘邦的酒量不怎么样,在路上喝多了几杯后就醉倒了,那些犯人一看马上溜走了。犯人脱逃这事放到警察头上可是渎职罪,在当时可是要被杀头的。刘邦酒醒后看着已经跑得七七八八的犯人,想着自己再也不能走回头路了,干脆一不做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