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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站住-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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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杨点点头:“是很为难,好在我从小就习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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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八层楼只有一间律师事务所,冷气悄然无声四下撺掇,郑宋宋在观赏完窗户下的植物后,终于主动跑到小茶几跟前去学习。十分钟后,她开始对着面前的货币银行学打瞌睡,当脑门和木桌第五次亲密接触之后,她终于被撞醒了,半眯着眼睛打量办公桌后的郑杨。他也在看书,半分钟一页,十分认真的样子。郑宋宋去了趟洗手间,踢踢踏踏的脚步声扰得郑杨无法安静。

她一靠近就抢他手里的书,当看到封面上印着经济法概论几个字时,又轻轻松松把书还给他,霎时绿色封面无端多出几道水印子,那是她的指尖滑过书皮留下的痕迹。郑杨看着书皮上的水痕慢慢蒸发掉,问:“既然喜欢跳舞,为什么会选金融?”

“因为我想赚钱嘛!”她旋身一跃,轻巧地坐在他的实木办公桌上。郑杨从鼻孔里发出极为轻淡的笑声,暗示他十分了解她的计算能力。郑宋宋纤细的指尖在桌上打着节拍,“本来我是想跟着你学习赚钱的,可是你去国外就换了专业,谁叫你换的呀!”

他看着她灵活飞舞的手指,嘴角绽开舒缓的笑容:“还是律师好,律师可以舍己为人。”郑宋宋转过头看着他:“四叔你去了国外就忘了母语,这怎么能是舍己为人,这明明就是舍我其谁!”郑杨靠进椅子里,伸手捏她的脸:“你说了算。”

她灵巧地跃,脱离他的手掌,伸出食指趾高气扬地左右晃着:“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别再用这招对付我。”说完又朝沙发上跃过去,抱着笔记本开始玩游戏。

郑杨歪着脖子笑了笑,接着埋头做事。再从一堆资料里抬起头时,已经夜幕降临,窗外的世界灯火璀璨,沙发上的人蜷成一团,笔记本屏幕幽蓝的光照着她紧闭的眼。他轻手轻脚走过去,掰过

她手里的电脑,却被她拦腰一把抱住,温热的身体熏暖腰间,他将手覆在她的手上,只觉柔荑纤细,指甲盖坚硬饱满,她清浅的呼吸热热喷在他的衬衣上。

郑杨伸手抚顺她散乱的发,看着她朱唇微启的模样,他忽然想起她白天闹着要买口红,再看看她的长腿和微微起伏的胸膛,这一刻郑杨才惊觉,夕日的小女孩似乎真的长大了。她有自己的思想和世界,

她越来越独立,也越来越不受他的管制,从前粘着他跟前跟后的小丫头是不是离他越来越远了。小时候被欺负,她总是哭兮兮地拉扯他的衣角,撒完娇还要他凶神恶煞地替她讨回公道,可是今天她却会不动声色地反击那个言语上带有明显攻击性的凡沙沙,转过身来又对他说抱歉的话,前几天她也和他说过不要误会。点点大的丫头,说这话的时候一本正经,明明都有几分大人的样子,看在他眼里却仍然是没长大的小女孩。

可她总强调自己长大了,就那么喜欢长大?长大有什么好,不会撒娇不会闹,他倒宁愿她永远长不大呢。轻轻拨开她的手,郑杨掏出皮夹抽了几张钱,再去翻她包里的钱夹时,就想起郑达明曾经说过他:“我都没像你这么惯过她,虽然我们郑家家大业大,有的是钱,但是零花钱也不是这种给法呀。”他倒没觉得给了多少,只担心她不够用。女孩子需要花钱的地方可多了,郑家的小公主是绝不能让人给比下去的。

钱夹里的银行卡下塞了坨白纸,胀鼓鼓的样子有些诡异。身为她的半个肩负者,他自动无视自己法律专业高材生的身份,把尊重隐私权、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之类的东西抛在了九霄云外,并且十分淡定地掏出那坨纸来看个究竟。

上面是首简短的英文诗,秀丽的字母,蓝黑的墨水。郑杨的脸色越来越不好看,果真是长大了啊,竟也学会抄这种酸酸甜甜的诗了,她还把它当宝贝似的放在钱夹里随身带着。这信是写给谁的?脑海里浮现中午在太阳伞下,那个舀她杯里东西吃的小毛孩子,于是他的脸色更加不好看。

啪地一声将纸重重拍在茶几上,震得鱼缸里的小鱼都向上飞跃,郑宋宋便是被这样大的动静吓得清醒。她睁开眼睛看着郑杨,不明白他又从哪里冒出来这么大的火气,最近他越来越喜怒无常,刚刚莫名其妙地高兴,转眼就莫名其妙地生气。中午在食堂的时候就感觉到他胸中藏有怒气,可和凡沙沙分开之后他的心情瞬间转晴,是凡沙沙长得好看,还是他提前进入更年期?

“郑宋宋,你长本事了!不好好学习,学别人谈恋爱!还学别人写情诗,这诗是写给谁的!你再这样不懂事,我就不管你了,让你爸你妈好好看看你现在的样子!”

郑杨几乎从来没对任何人发过火,唯一的对象是郑宋宋,他发火的次数少之又少,就这为数不多的几次却也是冲着郑宋宋。每次一发火,他都会连名带姓地叫她,她本来睡得十分香甜,刚刚被他吓醒,现在又被他怒吼,再加上白天受的委屈,她觉得没有比现在更委屈的了。

水汪汪的眼睛升起一层薄雾,郑宋宋抽噎着说:“这不是我写的,是凡沙沙写给林北的,我本来是想让你帮我翻译,可是每次都忘了。”郑杨的心突突地跳,又酸又疼,看着她委委屈屈的模样,一时不知道说什么。

她哭得瘦小的双肩微微颤抖,埋着脑袋动也不动,多少年没见她这么伤心过了,自己这是在干什么!非要把她惹哭才开心么。于是连忙挨着坐下,抱在怀里轻言细语地哄着。

许久没掉过眼泪的孩子,自然要将小姐脾气耍个够。一直到后来回家,她都没怎么理他。郑宋宋没吃晚饭就回房间睡了,郑杨却是坐在沙发上看了一小时的书,郑达明吃葡萄的时候总是偏头看他,最后实在忍不住才问道:“你视力不好么?这页纸都看了一个小时。”

他啪地合上书,喝了口水才站起来:“我出去走走。”

先去商场专柜买了五只不同颜色的口红,再去麦当劳买了一份套餐,最后回到家时已经半夜了。整幢房子都静悄悄,他提着袋子蹑手蹑脚往郑宋宋的房间走。周鸣慧却出现在了身后的饮水机旁
边,她叫住儿子:“你怎么这么晚才回?”

郑杨直起脊梁,站在门口等周鸣慧。她靠近时看了他大半天才开口:“宋宋大了,比不得小时候。我知道你们叔侄关系好,可她终归是女孩子,你这当叔叔的该避讳的地方还是要避讳。”

过道里的灯光十分柔亮,像一注菩提灌在他的头顶,愣住半分钟后,郑杨提了提手里的袋子,笑着说:“我知道。回来的路上觉得饿,买了些宵夜,一起吃?”周鸣慧摇头:“你自己吃吧,吃
完早点睡。”

他点点头,提着袋子径直走回自己房间。





、第七章

郑宋宋最近心不在焉,吃饭的时候会把筷子往鼻孔里送,喝水的时候舌头会被烫出一个大泡。郑达明对此表示十分担心,暗地里观察了两个星期,最近正在和宋如商量请心理医生的事情。周鸣慧每天亲自下厨,顿顿饭菜都不一样,可是仍然不见她多吃一口。自从舌头被烫以后,她就变成了仙女,不吃不喝导致骨瘦如柴,身上的仙气越来越重。

郑达明对郑杨说:“这个化妆品案子结了,你带她出去逛逛,她向来和你亲。”他偷偷看了一眼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郑宋宋,悄悄地继续说,“你也正好套套话,看她是不是谈恋爱被甩了,这样医生来了也好对症下药。”郑杨喝着汤说:“失恋不用看医生,过几天就好了。”

郑达明想了想:“那万一,她是经历了重大刺激才变成这样的呢?比如烧杀淫掠强取豪夺杀人放火什么的。”宋如用筷子头敲了敲他的胳膊:“哪有这么严重,按理说她青春期也过了,我想可能真是感情上的问题。”她看着郑杨问,“她是不是在学校交男朋友了?”

郑杨吃着菜:“不清楚,我最近也很忙,没时间去学校。”

饭后他却不知从哪里掏出两块巧克力,递给郑宋宋仙女:“不吃东西怎么行?”郑宋宋脑袋一歪:“舌头疼,不想吃。”他把巧克力放在桌上:“那就想吃的时候再吃。”他准备回房间,却被她抓住手,可怜巴巴地望着他:“你为什么生气了,我真的没有谈恋爱,我听你的话好好学习,昨天测试还拿了满分。”

他轻轻推开她的手,笑着说:“你已经不小了,谈恋爱也很正常,学习感情两不误当然更好,这样你爸妈才放心,四叔也放心。”她心底酸酸涩涩,说不上什么滋味,反正特别不好受,唰地推开他的胳膊:“别说这些大道理,我知道你嫌我烦了,以后不再烦你就是了!”说完却率先回房间。

郑宋宋趴在床上翻钱包,将折痕深刻的纸展平,凡沙沙不愧是英语系的系花,长得好字也写得好,娟娟秀秀两行英文单词自然又干练,怪不得人家都说字如其人。

缘分是不可能的相遇,比如我是空中的鸟,你是林中的豹,只是我们碰巧相爱。这句简单的英译诗,像林北那种都不知道英语书长什么样子的人当然读不懂,可是郑宋宋怎么可能不懂。向林北借来研究研究只是个幌子,跟郑杨说读不懂需要翻译也是个幌子,她的私心怕是只有写这句诗的人才能懂。

似乎没有比这简短句子更能贴合她心思的东西,可这份心思却不能与任何人述说,她多羡慕凡沙沙,喜欢与不喜欢都可以勇敢地说出来,她却担心一旦戳破,那个人会离她越来越远,甚至连长久以来的依赖和默契都会消失。

幸好她什么也没说,最近越来越感觉到他对自己冷淡疏远。也算经历过风花雪月的人,再加上自身条件又好,怎么样也不会喜欢她这样青涩的小丫头。所以她想长大成熟,尽量赶上他的脚步,但却忘记这距离是生来就赶不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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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杨走的第二天,郑宋宋搬进学生宿舍。三个女生对她的突如其来感到震惊,汤琳琳先发言:“你就是那个家产万贯的郑氏集团的郑宋宋?”左子杉说:“你怎么会来住校,不怕被绑架吗,门外是不是有保镖呀?”于是跑到门外去查看。袁媛的发言最关键,她说:“你不就是体育系那个林北的女朋友么!”

这间宿舍的女生和她不是一个专业,竟也这么了解她的事,可见八卦不分系别年龄和种族,八卦是女人的天分。她懒洋洋地澄清:“林北是我哥们,英语系的凡沙沙才是他的女朋友。”跑到屋外又折回来的左子杉问:“那你怎么不和林北在一起,依我说你比凡沙沙还漂亮些。”

下午和林北见面的时候,郑宋宋把这话转达给他,说完还赞叹一句:“想不到你这么吃香。”林北脚边放着篮球,心不在焉地问:“什么叫吃香?”他这个样子让郑宋宋想起了一个人,以前和郑杨去大学逛的时候,一路上的女生频频侧目,她好奇地把这件事悄悄说给他,他却置身事外地说:“走你的路,不要东张西望。”好像都是昨天发生的事,怎么都过去了那么久。

林北看着她:“男朋友不给你吃肉么,怎么瘦成猴了,真难看。”

郑宋宋看看他,动了动唇,又看看他,再次动了动唇,最后终于问出口:“喜欢上不该喜欢的人,该怎么办?”

林北呆呆地看了她半天,看得她内心凉风阵阵。找一个情感白痴来倾诉这种深层次的事情,她是不是太为难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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