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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先生,请留步-迷 魂记之等卿相投-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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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聪,你要带着我们的孩子去哪里?”她终于僵住,下一刻就被他一个剑步冲上去抱在怀里!
他真的想把她狠狠揉进他的骨血!
可是刚刚碰到她的肚子,他便小心地移开一段距离,他几乎不会说话,好半天才找到理智,找到所剩无几苍白的词汇。他的声音好像不是他自己的,带着失而复得的惊喜,带着岁月无情的沧桑,带着淡淡的责备和心疼,他说:“聪聪,你终于还是来了!我终于还是赌赢了这一局!”
“可是,你要结婚了!”她明显不相信,明显在躲避,连看他一眼都不看,一个人可怜地低着头皱着鼻子说话,他知道她早已经泣不成声。
他的女孩子其实还是那样爱哭鼻子。。。。。。
他赶紧脱下那只手套,十分急切地左手放在她的眼前,好像是迫不及待地在向她展示怎样了不起的东西一样,事实上他确实在努力地向她证明某件事——他爱她!
手套脱下,他骨节分明的无名指上是一枚钻戒,熟悉的款式,就是那枚和她无名指上一样的戒指。她记得戒指内壁上刻着两个醒目的字母——L&B。
“还记得我说过的话吗?明年你生日的这天,我要和你结婚。”
他单膝跪下,双眼因为激动而泛起耀眼的光泽,真是含情脉脉。她听到他说:“ 我从来不敢拿你做赌注,因为一输就会一败涂地,可我再也顾不了那么多,我告诉自己这是第一次,也会是最后一次!”
“我若是赢了,便等你倾身相投,然后揽你入怀,许你一生一世,从此不离不弃!”
“我若是输了,便真的愿赌服输,然后放你自由,从此一生默默守护!”
每一句都清晰又梦幻般地在她耳边响起,一字一句深深地刻到她的心里。 他说:“聪聪,我要送你一份一辈子的礼物,一场婚礼和一个婚姻,然后许你一个一生一世!嫁给我?好吗?”
她捂着嘴巴只能,不停地流泪,一句话也说不出口,只能狠狠点头,他终于抱开双臂揽她入怀! 
他握住她的那只手,另一只手轻轻地抬起她的下巴,他小心爱怜地把她脸上的泪珠温柔地舔去,那样娴熟的动作,显然已经重复千万次,不管是在梦里还是在现实里,他终于等到她,终于等到亲自帮她拭泪。他温暖的舌头从她的光洁的额头扫到眼睛再到鼻子,最后落在她的薄薄的嘴唇上。
爱人间最亲密的距离,她听得到他强健有力的心跳,感受得到他温热熟悉的气息,他坚定地怀抱让她再次无比心安,她听到他轻轻地说:“上帝,感谢你把她赐给我!”
周围爆发出雷鸣一般的掌声,那双十指交握的手上,一对钻戒在温暖的阳光下正发出璀璨夺目的光芒!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君子一诺,不离不弃!
作者有话要说:

☆、我的故事。。。。。。

后记
首先,很感谢所以的读者朋友们!感谢你们对这部作品的支持。
这是我的第一篇文章,这部小说全部创作时间比较短暂,从2014年的11月初到2015年的第一天,一共历时两个月。因为经验不足,前期构思不完美,时间短暂等众多原因,所以这部小说有许多不足之处,希望大家多多包涵!
我本身不是文学系出身,现在也是在校的大学生,创作这部小说不排除有冲动的成分,还有更重要的原因是因为喜欢。我喜欢和大家分享美好的故事,也相信会有厉远仲和白鸥这样真实感人的爱情!
我总是感觉世界太大,而我们总是太渺小,所以茫茫热海中能够找到一份属于自己的宝贵爱情实属不易,我的作品就是在这样的想法之下出现的。
小说的名字和内容中都出现了《迷魂记》这首歌,不否认我很喜欢王菲的这首歌,最夸张的有一次是我在听这首歌竟然情不自禁地哭泣。。。。。。。我安排白鸥很喜欢这首歌就是因为自己的原因,我把自己的感受注入白鸥的角色里,塑造出她这个角色。
关于爱情,如同读书一样,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只是写出了自己心中的爱情,写出了自己的想法,希望与大家进行简单交流。
最后,再次感谢大家!也希望每一个人都可以做到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早日找到属于自己的真爱!!!
白卿浅浅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篇:


齐楚篇
第一次见她,是在高一开学时。
那一天父亲身边的张秘书送我去报到,因为我的父亲一向很忙。他是堂堂董事长,齐家企业的当家人,有很多显赫的身份,却又是一个父亲。我有时会想,我又这样的一个父亲到底是该高兴还是该悲伤。
因为家庭条件好,所以我从小到大都衣食无忧,想要什么想做什么都会实现,可是我却从不真正快乐!
身为齐家的独子,齐氏唯一的继承人,父亲从小就对我要求的异常严格,母亲还算温和一些,所以从小我就和母亲亲近一些。我从小就开始学习别人到长大一些后才会学的东西,我会各种才艺,并且精通礼仪学,我每天都在刻苦学习和努力,所有的一切只是为了父亲的一句肯定。
我其实并不喜欢这样的生活,我更渴望自由和童真,可是我却没有办法真正拥有这些。
第一次见她,我就被她吸引,我从来不知道什么是一见钟情,也从来不相信这种可笑的事情,可是见到她的第一面所有一切都改变了!
她扎着一个马尾,穿着白色T恤,浅色牛仔裤,背着一个大大的双肩包。她很安静地站在法桐树下,静静地看着来来往往的人,周围人很多,车也很多,可是她好像什么都听不到看不到一样,只是像一朵花一样在悄悄盛开。
我不知怎么形容那一刻的感觉,我感觉到空气在减少,视线却在清晰。。。。。。。
张秘书离开后,我悄悄走到她身边,我以为她会注意到我,我当时真的很自信,可是显然自信越大失望也会越大。。。。。。
从小到大,我的身边总会有人夸奖我、赞美我,长大一些后,我会经常收到各种女孩子送来的情书。我自己也观察过自己,我曾经给自己的外表形象打分90分,可是当我从她身边走过时,她一眼都没有看我。
我站在她旁边看她,她面色白净,眼睛是淡淡的琥珀色,在转动眼珠时会发出一样的光芒。她是一个人来报道的,我跟着她走了一路,知道她消失在女生宿舍楼里。我那天晚上失眠了。。。。。。。
后来我每天都会在教学楼二楼的窗户那里等她,她作息时间很准时,每天早上六点半准时出现,而我每天也很准时地在那里等她。
很可笑,可是爱情就是这样让人可笑,却依旧乐此不疲。
真正接近她是后来的转班级,因为这件事情我还和父亲吵了一架。
书房里,父亲对我疾声厉色:“谁允许你私自转班级的?好好地重点班你不待着,偏偏去什么普通班,你和我讲讲这是什么道理?!”
虽然从小到大父亲对我很严肃,但这样的大发雷霆确实少见。
“没有什么,因为我长大了,有自己的想法。”我亦不卑不亢地回答。
父亲大怒:“长大了?翅膀硬了不是?啊?”
我沉默,我确实长大了,我已经18岁,是成年人了,关键是,我喜欢了那个女孩子——白鸥。
母亲的突然出现制止了父亲要动手的冲动,而我也幸免于难。
晚上,母亲问我是不是因为某个女孩子,我惊愕。母亲安慰我:“到底是长大了,不过别忘了我是你的母亲啊!你要是喜欢就试试看,我还是相信我儿子的选择的。”
我当然有过冲动,只是理智告诉我不可以那样做,因为那样只会弄巧成拙。
她朋友很少,我就让夏莱帮我,我和夏莱从小一起长大,不出所料她还是像以前对我有求必应。
后来事情在我的计划之下一切都进展的很顺利。她不再是孤单一个人,她笑的次数不再像以前那样屈指可数。
只是,她并没有因此而注意到我。。。。。。
后来每个周末,我最期待的事情就是帮她补习功课。每一次,她都很乖巧地听我讲题,那样的温顺让我越发喜欢。我喜欢闻她发丝间淡淡的洗发水的清香,喜欢她小巧的耳朵,喜欢她那双清冽微微有些忧郁的眼睛。。。。。。
她有心脏病,而我是健康的,所以我有爱护她的义务,我这样告诉自己。
不管怎样,她喜欢上了我。
那个夜晚,她对我说:“我相信你!”
我忍住了亲吻她的冲动,她的一诺,千金难求,而我终究是幸运了一次!
她大一生日那天,我向她表白,她投到我的怀里,我的心脏几乎因为她的选择而罢工。
我和她这样的甜蜜持续了四年,我爱她四年,她也爱我四年,我想这世上最美好的事大概就是这样,我爱她,而她也刚好爱我,我们就这样一辈子,如同我们一次次的牵手,我愿意和她牵手走一辈子。
然而,现实终究是残酷的。
我亲眼目睹了父亲和她母亲的暧昧关系。。。。。。
我发现自己胆小了,我不敢见她,因为无法面对。
那一天,系里的老师找到我,因为一个到英国留学的名额。这样的机会对我来说很容易获得,对于父亲那样的身份来说,办到这样的一件事情实属简单。
可是我曾经拒绝过这样的机会。
高三毕业时,我和父亲的第二次就是因为这件事。我因为能够和她再一次,拒绝了父亲安排的出国留学的计划。那一次,父亲险些被气得住进医院。
可是,这一次我几乎没有考虑就选择了答应。既然不能相爱,那就暂时远离,至少这样不会对彼此太残忍。
我和她分手了。纵然是谎言,我依然免不了心痛和自责。她没有挽留我,我早就料定的事情,可是为什么还会心有不甘?!
那天晚上,我醉得一塌糊涂。
第二天,我的身边躺着的人是夏莱。
我说:“对不起。”最苍白无力的字眼。
我很残忍,对于夏莱。可是我没有办法,我没有办法在心里装下其他的人,因为全部都是她,再也没有多余的空间。
飞机上,我后悔的想要跳机,可是只是想想。我只从家里带了一张照片,没有想父母道别,我生平第一次这样叛逆,因为她——白鸥。
国外三年,我过得一点都不比她好。想问不能问,想见不能见,想说不能说,我不知道还有没有人比我更狼狈不堪。。。。。。
再回国是因为父亲重病。
我没有立即找她,因为没有勇气。每一天我都在她的公寓楼下等她回来。
她比以前更瘦,人也更加漂亮,她的更加理智和卓越让我自惭形秽。她原本不需要这样故作坚强,是我谋杀了她最后的一点遮风挡雨的空间。
我找了温雅演戏,可她有更好的男主角——厉远仲。
宴会上,她的眼神告诉我,她已经爱上了他,只是她还身为当局者而不自知。厉远仲,真是个可怕的对手,短短时间,竟然让她这么快就沦陷?!
我不甘心!我怎么会甘心?!我爱了她这么多年,怎会拱手相让与他人?!
我告诉她所有的秘密,我当年离开的原因,我很无耻地期望她会动摇。。。。。。
我带她去了A大,她一向怀旧,这是我的小阴谋,我想要她再回一次头,想要她原谅我一次。
她终究比我理智,她说我们不是败给了自己,是败给了时间。因为不爱了,所以她才会如此坦然。
我怎会不明白?只是不想承认而已,这样的女孩子,让我没有办法真正放手。。。。。。
可是除了继续伤害她,我似乎什么都做不了。。。。。。
尽管不想承认,但是我也不能否认,厉远仲真的爱她,至少比我爱,虽然我以前未曾找到比我更爱她的人。。。。。。
她的母亲重病,我摘掉了一只肾脏,因为爱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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