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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以食入道-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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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人在屋里聊天,叶晓峰则大展身手做了几道好菜。一道青椒土豆丝,一道小白菜烧油豆腐,一道油菜炒油渣,一道羊油青豌豆炒豆腐渣。其实这豆腐渣若是绿豆豆腐渣,稍微发酵一下就是麻豆腐,配上羊油、羊肉丁、青豌豆;出锅泼上一层辣椒油;微酸香辣,开胃又解馋。不过此刻只有这普通的豆渣,只能凑合。
    菜虽然才四个,但是份量十足,配上一大海碗的冬瓜肉末汤,一人一大碗糙米饭吃的香甜。
    张大一边吃,一边觉得歉意十足,“你看我这是来帮个忙,还蹭你们家一顿饭吃,这……”不过虽然是真的觉得不好意思,但是这手里的筷子却是死活也停不下来,让他觉得颇为尴尬。
    “张大叔,看您说的,我们家从前多亏您家照顾,吃我们一顿饭算什么。”叶晓峰慢条斯理的吃着,时不时帮妹妹夹点菜到碗里,“何况我们现在是卖吃食的,家里就是吃的多,还您来吃么?您就是天天来吃,我们也管饱。”
    “就是,张大,我们自小一起长大的情分,怎么就不值这一碗饭了?”叶父不会说啥好听的话,不过倒也语词真挚。
    今天的饭菜量足,还剩下不少。叶晓峰又端出一盘实现拨出来的炸豆腐泡让虎子带回去。这一天又是借车又是帮着干活的,可是没少麻烦别人。人情世故叶晓峰再明白不过,虽然是关系亲厚,也需要小心维护,若是全然当做理所应当的,只怕这再好的关系也维系不了几年了。
    收拾好了剩余的饭菜,叶晓峰自到井边将新做出的豆腐屉冲洗干净,有了这个,以后就可以多磨豆浆,卖剩下的都可以做成豆腐卖给乡邻了。
    将豆腐屉冲洗干净立在窗台上晾干,又去将黄豆翻缸,酱醅眼看成熟,这酱油也是指日可待了。
    转眼又是半天没见到兰儿,叶晓峰觉得十分奇怪,平时兰儿总是围在他身边,今天却是大反常态。
    叶晓峰洗净手进了西屋,发现兰儿背对着他正低着头说着什么。
    “兰儿……”
    “啊!”兰儿惊得站起身,手上端着的一个小碗差点打翻。
    叶晓峰眨眨眼,“你干嘛呢?”
    “没,没事。”
    “呵呵……”叶晓峰笑了,大步走了过去,看到了被兰儿挡在身后的东西。原来是一只黑色的小猫,看起来不大,也就是一两个月的样子。叶晓峰一挑眉,“猫咪?”
    “哥……”兰儿十分紧张。“对不起,我这就把它抱出去。”兰儿的声音有些压抑。
    “没事,你抱着玩吧,我又不抢。”叶晓峰想伸手摸一下,不过小黑猫一扭头,躲开了叶晓峰的手指。“这么小,你是喂他吃饭呢?”
    “嗯……哥,你让我养啊?”兰儿有些局促不安,生怕叶晓峰开口让他把猫扔出去。
    “养吧,它能吃多少。”叶晓峰笑了一声出去了。猫这种东西爱吃腥,他记得橱柜里有一包小咸鱼,虽然看起来放了很久了,但是猫咪肯定不会嫌弃的。
    得到了叶晓峰的首肯,兰儿放下了心,以前她也捡过一只猫,只是叶晓峰死活不肯让她养的猫进屋,最后还是不知所踪了。
    今天一进门她就听到有猫的叫声,顺着声音找过去,果然在门后找到这只小猫,顿时喜欢的不得了。趁着大家都在忙,她将猫抱回了西屋藏起来,又端了饭菜喂猫,结果被叶晓峰发现。
    本来已经想到结果如何,没想到竟然见叶晓峰没有一点嫌弃,反而试图接近小猫的样子,顿时放下了心。
    叶晓峰捏着咸鱼干进屋的时候,兰儿正和小黑猫笑着说什么,这小黑猫虽然是流浪来的,但是却出奇的干净,身上也没有异味。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叶晓峰还觉得有股淡淡的香味。
    “兰儿,猫要吃鱼的,来,咪咪咪咪~”叶晓峰自以为是的做法让他丢了大人,黑猫连看都没看叶晓峰手中的小鱼一眼,一眼,高傲优雅地迈着步子,走到了兰儿身边。,一副勉为其难的样子吃着肉汤泡饭。
    叶晓峰愤怒,“鱼都不吃,难道你还想吃虾吃螃蟹不成?”
    “哥,猫也吃螃蟹?”兰儿扑哧笑了,这大青山旁边有大河,也有几条小溪,闲事也有人去抓螃蟹来吃,不过谢家村离着远些,所以不常吃,不过即便如此,兰儿也没听说过猫还吃螃蟹的。
    “想吃也做梦,我还想吃呢!”叶晓峰嘟囔着,“这猫就叫螃蟹!看我回头馋了就蒸了他不!”
    “嘿嘿,哥,猫咪还是喜欢我准备的饭!”
    叶晓峰翻了个白眼,那饭还不是老子我做的。闻闻手中的咸鱼干,叶晓峰被噎了一下,赶紧丢到一边去吸收,不过那咸腥的味道怎么也洗不净的感觉。
    叶晓峰不反对,叶父也没好说什么,只是说了句黑猫不太吉利。不过兰儿不在意,即使叶晓峰给小猫起了个让人惊诧的名字。叶晓峰当然更不在意了,他本就喜欢猫咪,不过他那娇气的表姐看见猫跟看见发霉的垃圾一眼,一副惊恐夸张的样子,他寄人篱下也只好放弃了这个爱好。现在看到一只小奶猫,自然是喜欢的。
    不过这小黑猫并不是太喜欢叶晓峰的样子,不让碰,不让摸,叫也不理,更是专门挑着叶晓峰的衣服被子来抓。
    为了这事叶晓峰气的不行,不过他又舍不得把小猫咪怎样。
    黄豆的大量买入,果然让豆腐的生意更上了一层楼。除了早点的豆浆、豆腐脑之外,豆腐也开始成块的出售给客人。豆腐切成一斤多重的方块,每块一文钱,买回去炖着吃或者放点嫩葱、细盐拌着吃都是道不错的菜,销量甚至远远超过了卤制下水。
    日子逐渐红火了起来,虽然每天都是一文两文的赚,但是量却不少,而叶父帮大车店掌柜的询问的事情依然是没有什么进展,每天是紧锁愁眉。
    虽然找了多个家境殷实的地主,却没有一家愿意接手的。一来是大车店冯掌柜急着用钱,这店面盘出去的价钱不低,二来这大车店虽然存在多年,却并非是什么太有赚头的生意。比起每天从贩夫走卒手里赚取那几文钱,开个银楼银号的利润更大些。
    也有些人看中了这块地方,想要盘下,却也想趁着冯掌柜急用钱死命压价,是以这么多天,事情一点进展都没有,叶父甚至觉得没脸去见冯掌柜。
    不过家里也不全是烦心事,至少叶晓峰就很快乐,酱醅的颜色随着时间已经逐步变成了红褐色,按照秘方调兑了盐水混入成熟的酱醅,浸泡一天后榨出头油。再用榨出的残渣再次兑入盐水,压榨出二油、三油。三次之后,将三次的混合在一起,加热、澄清。
    看着颜色清亮绛红、酱香浓郁的酱油,叶晓峰眼泪都快掉下来了。这不是酱油啊,这就是未来的红烧肉、酱肘子、红烧豆腐、酱卤味啊!
    酱油足足装了一只半大的土缸,被叶晓峰搬到了厢房的墙角。这地方阴凉能多放些日子,而且这酱油成色很好,还可以出售给乡邻。收拾好了残渣,叶晓峰再次泡上豆子,准备继续制作酱油出售用。而且这次用的豆子是新豆,酿制出来的成片许是会更好。
    叶晓峰晚饭琢磨着做了几道用到酱油的菜肴,肉末红烧豆腐、酱油烧小水萝卜,想想只有两道菜实在不解馋,又拿出当天新买的,足足花了他五十五文的价钱的一块上好五花肉洗净切成了四方小块。
    汆水拉白汤、大锅放油放白糖,将二斤多紧好的五花肉控净水倒入锅中炒糖色。不多时一块块原本白嫩粉红分明的肉块边染上了绛红的糖色,其实若是用红糖来炒,颜色会更漂亮,味道也有些不同。只是家里只有白糖,只好作罢。
    在热锅里将肉块反复煸炒,这样能让多余的油脂沁出,既不过于油腻,也让汤汁更浓郁,最后倒入最最重要的配角酱油继续翻炒。
    清水入锅,直到没过了肉块一指,葱姜蒜或切片或切断放入,连花椒八角桂皮等调味品,也让兰儿放在一起缝了个小小的纱布口袋,丢入锅中。
    大火烧开后转成小火慢炖,叶晓峰做了个小葱拌豆腐、醋拌萝卜皮摆上了桌。
    叼着根麦管,叶晓峰坐在灶台边的小板凳烧火。厨房的事自从叶晓峰接手后,顶多是蒸个饭、烧个火的工作,赶上叶晓峰手脚麻利的时候,连这都用不上。
    兰儿穿着鹅黄的裙子,抱着小黑猫螃蟹站在一旁,“哥,我出去玩会儿。”一身鹅黄衬得小姑娘很是娇美,叶晓峰也能理解,穿了新衣服自然想给小伙伴们看看。
    “去吧,早点回来,这饭都熟了,肉也下锅了。”这红烧肉要炖的酥烂才好吃,原来有过一道红烧肉的极品菜肴,叫做咬舌肉,说的就是这肉酥烂软香、入口即化,吃到嘴里总是会因为肉太软烂而咬到自己的舌头。后来这道菜中加入了青豆、胡萝卜丁等,吃时候小心夹起一块,拌在饭里吃才避免了这种情况。
    叶晓峰想想都觉得口水直往外冒。
    作者有话要说:妹子们你们太好了,虽然今天重感冒不能码字,但是还有存稿,拿出来一章感谢你们。希望大家继续支持!我感冒好了一定努力码字,争取多更一些。下一章有大菜,争取我明天也给你们双更,大家记得撒花啊!要多写几个字,我爱你们!
    话说这天气!!!连我都会生病~~~~!!!
 
    红烧肉

    肉味渐渐地从锅盖边上冒了出来;一阵一阵的香气让叶晓峰觉得肚子饿得咕噜噜的;此时肉已经炖的□成熟;汤汁已经下去不少,且因为酱油的缘故颜色红红亮亮的,捏起细盐撒上,轻微搅拌了几下;让盐均匀融入汤汁中。
    加上一把柴烧大火炖煮了一会儿;让锅内的汤汁收浓。
    正巧叶父一脸疲惫的进了院子;身后跟着兰儿和小黑猫螃蟹。
    “爹,兰儿;快洗手,吃饭了。”叶晓峰招呼了一声,将红烧肉起锅;红糯晶亮的红烧肉颤颤巍巍地被盛到了盘子里,撒上一些细嫩的葱花,叶晓峰将这最重要的一道菜端上了桌。
    红烧小萝卜和肉末红烧豆腐都已经变得温凉了,不过这俩菜的口感并不会因为稍凉而影响太大,因为今天最重要的是红烧肉。
    叶父洗净了手,叶晓峰端菜,兰儿盛饭,一家人在炕桌边坐好准备大快朵颐。
    刚出锅的红烧肉正热乎,叶晓峰小心翼翼地给叶父夹了一块,又给兰儿夹了一块,满眼期待地看着两人的反应。今天这肉是极好的,五花三层,正是做红烧肉最恰当的地方。
    其他地方虽然烧起来也好吃,但是太肥太瘦都有些遗憾,只有这五花三层肥瘦相间的,吃到嘴里最是香甜。
    叶晓峰这红烧肉烧的火候极为到位,小心夹起一块颤巍巍的红烧肉一口咬下,肉皮的筋道、肥肉的香糯、瘦肉的软嫩齐齐在口中爆发出来。虽然是同时吃入口中,可每一层的味道都不相同,却又同样的入口即化。恰是层次分明,却又相得益彰。
    看着叶父和兰儿脸上那享受美味的表情,叶晓峰就知道这红烧肉的极致美味他们已经感受到了。
    夹起一块连皮带肉的放入口中,软糯中带着香甜的口感在口中四散开来,酱油的酱香味早就和各种调料混合在一起,化为浓浓的汤汁依附在肉块上。一块肉下肚,嘴里余香不散,唇齿上竟然有些粘稠,让他张不开嘴,可见这肉软糯到什么程度了。
    一口肉,酒一口饭,间或吃上几口肉末红烧豆腐,红烧小水萝卜,这一顿饭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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