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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皇帝-第13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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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都尉虽然远离海洋,远离新化。
  但终归是属于安东的辖区。
  鱼干和鲸鱼肉什么的,还是可以管够的。
  更何况,崇化太冷,所以,军队的士兵,最喜以牛血为饮料。
  特殊的环境和成长经历,造就了新一代的年轻人普遍身强力壮,至少比起父辈,他们的身高体重臂展以及卧推,都提升了许多。
  就像张骨都麾下的这支骑兵。
  全军八百余人里有至少五百人是在安东长大的。
  他们在十一二岁的时候,就跟随自己的父母,离开了故乡,远涉数千里,抵达安东。
  很多人都是在屯垦团里长大的。
  自小耳闻目濡的就是刀枪剑棒。
  长大了,顺利入伍,几乎不需要太多训练,他们就是合格的战士。
  为了保卫种植园的安全,陈须不惜血本,在这支军队身上投入无数资源。
  “有豕白蹢,烝涉波矣,月离于毕,俾滂沱矣,武人东征,不皇他矣!”将这首《渐渐之石》念完,张骨都就向前一指:“同袍们,报效君父,就在今日!”
  然后八百余骑,就如离弦之箭,冲杀而出。
  他们就像一条优美无比的波浪,在辽阔的草原上划出一道锋刃,刺破地平线上的一切阻碍,一往无前。
  ……
  “张校尉带的好兵啊……”陈须看着张骨都率部而出,赞道:“果然不愧将门虎子!”
  张骨都是陈须这几年挖到的最大的一块宝贝。
  张骨都的父亲是故句注关都尉张唤,乃是太宗朝时的英雄人物,曾经用大黄弩射杀过一个匈奴骨都侯,因此荣誉,张唤将当年自己当年出生的小儿子命名为“骨都”。
  当年,张唤曾经蒙冤入狱,幸亏得到陈须之父堂邑候陈午的帮助,才能洗脱罪名。
  等到陈须被天子发配来安东后,担心儿子安全问题的陈午,亲自写信给张唤,求来了这么一个辅佐和协助陈须的人才。
  张骨都,不愧是将门之后,来到安东后,就一心一意的辅佐陈须,在张骨都的辅佐下,陈须这几年才能打造出一支这样的强军。
  此刻,张骨都所部,所展现出来的战斗姿态,让陈须满意无比。
  哪怕是护濊军之中,恐怕也没有几个人能练出一支这样的配合默契,战术娴熟的骑兵!
  张骨都之部,几乎将骑兵的冲锋,转化为了一种艺术。
  完美的阵型,势不可挡的冲刺和马蹄的轰鸣声,在战场上交织出一曲杀伐之音。
  紧随着张骨都之后,另外一支汉骑也随之冲出,不过他们的目标是林胡人软柔而脆弱的侧翼。
  “本都尉就不信了,林胡人还能不出乱子……”望着远方,依然处在混乱和厮杀之中的前线战场,陈须咬着嘴唇说道。
  这些年来,在安东待久了,日夜与武人为伍,以游猎为乐,陈须已经渐渐变成了一个合格的将官。
  在他的意识之中,当林胡骑兵在侧翼受到威胁,而正面又遭遇了汉骑的强力冲撞后,他们大概率会出现混乱。
  而混乱的局势,就会让他们的阵型彻底失控。
  他们将失去组织,失去纪律,变成一群待宰羔羊!
  即使达不到这个战术目标也无所谓……
  陈须对自己的军队有自信,他确信,他的军队,将会在随后的日子里,如附骨之疽,牢牢缠住眼前的敌人,将他们拖死、累死!
  让他们无法安睡,也不能放牧,在绝望之中走向穷途末路。
  ……
  “汉朝骑兵又来了!”儋林蛰遥远远方,他立刻就发现了两支汉骑,以自己从未见过的作战方式,向着自己和自己的侧翼而来。
  他们的阵型,完美的几乎让儋林蛰停止了呼吸。
  森林中生存的林湖人,自古以来,就明白一个真理——越美丽,越可怖!
  世界上最毒的毒蛇,最毒的花朵,最毒的蘑菇和最毒的女人,都是如此。
  不过,此刻他的大脑,并不冷静,他依然沉浸在“给了汉军狠狠一击”的亢奋之中,所以,也没有太在意,只是冷笑一声:“汉朝人这是要用添油战术吗?”
  “斜奴!”他大喊一声,一个粗矮的贵族就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儋林蛰对他说道:“你带上两千骑,去阻拦住汉朝人的援兵,等本王将这些被纠缠住的汉军收拾掉,再去对付他们……”
  “至于那些侧翼的汉骑……”儋林蛰鼻孔里冷笑一声,依他目测,不过八九百骑是朝他的侧翼去的。
  这些汉军即使能冲进自己的营盘里,作用也没有多少。
  更大的可能是被自己营盘里的炮灰给吃掉。
  所以,儋林蛰也就没有去管他们。
  他现在满脑子都是前所未有的辉煌之胜利!
  他知道,只要此战取胜,那么,他就将成为所有引弓之民的英雄。
  无论是幕北的句犁湖还是河西的于单,他们的声望都将不及自己。
  幕南各部,将立刻归降于他。
  他的大纛行之所在,无数牧民,蜂拥而至。
  他仿佛看到了一个新的帝国,正在冉冉升起。
  匈奴之后,林胡称王!
  嗯……
  我应该自称是什么呢?
  汉朝皇帝,自称天之子,万王之王,一切鬼神和妖魔的主宰。
  匈奴单于虽然谦虚了一些,但也是自诩日月的使者,天神的长子。
  那我或许可以自称为天王……
  嗯,这个想法不错……
  想到这里,儋林蛰就催促起左右:“全力进攻,汉朝人要支撑不住了!杀光他们,我们就是英雄,我们将成为所有引弓之民的英雄,每一个人都将成为氏族之主甚至部族之主!”
  听到首领的催促,同时也在胜利的鼓舞下,林胡人越发癫狂的与鲜卑人、乌恒人纠缠起来,厮杀起来。
  他们用青铜铤、流星锤、石矛甚至木棒,不惜代价的与鲜卑、乌恒人厮杀。
  虽然乌恒人和鲜卑人有装备优势。
  但奈何好汉难敌四手,他们只能围成一个圆形,利用阵型与林胡人纠缠。
  然而,现在,他们也已经渐渐支撑不下去了。
  至少有六百名鲜卑/乌恒骑兵,现在已经倒在战场,他们的尸体与敌人的尸体堆积起来,磊成了一条尸墙。
  而剩下的骑兵,则几乎人人带伤,且处于林胡人的围攻之中。
  林胡人用弓矢、青铜铤和其他一切可以攻击的东西,攻向这些已经难以坚持下去的人。
  鲜卑人和乌恒人的阵型,在林胡人的不断攻击下,摇摇欲坠。
  儋林蛰脸上的笑容,几乎都要收敛不住了。
  在正面战场击败并且消灭一支汉骑。
  呼衍当屠、军臣、兰陀辛等人无法办到的事情,就要为他做到了!


第1552章 不对称的战斗(一)
  “距敌五百步!”
  前方传来了伣官的声音,张骨都闻言,立刻做出了判断,下达命令:“准备离合战术!”
  “诺!”司马们大声应命,然后将命令传递给下面的队率、什长。
  自从汉家发明了马蹄铁和马镫以及马鞍,并将之大规模的装备到汉军骑兵之中后。
  骑兵这一兵种就被重新定义!
  骑兵的战术,更是迎来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在马邑之战以前,全世界人的内心深处,骑兵最强的战术,就是两翼包抄。
  这是数百年前,欧陆的第三次迦太基战争时期,由迦太基最伟大的军事家汉尼拔将军所创造的战术。
  迦太基骑兵在汉尼拔手中,屡次在罗马的军团方阵之前,使用两翼包抄,将看似强大不可一世的罗马军团打的溃不成军。
  此后,这一战术就成为了骑兵的象征和代表。
  无论是在东方,还是西方。
  骑兵在面对严正以待的敌军步兵重兵集群时,就以两翼包抄战术来袭破。
  至于骑兵与骑兵之间的战斗,则要嘛是正面对冲,要嘛则是千里远遁,明哲保身。
  不是因为人们不想用骑兵进行更多活动,并赋予这一兵种更多任务。
  而是因为……
  当时的骑兵,只能做到这些任务。
  甚至,能够完成以上任务的骑兵都是精锐,都是王牌!
  大部分的杂牌骑兵,甚至连骑兵对冲战术都不能掌握。
  至于两翼包抄这种需要紧密配合和默契的高级战术,更是只有极少数的骑兵部队可以运用自如。
  这有些类似在后世的燧发枪时代,能够排着队互相枪毙的,一定是精锐!
  不是精锐,想玩排队枪毙?
  门都没有!
  排队枪毙,不是排队送死,也不是赌命。
  不然,英国龙虾兵也不会被传的那么神乎其神了。
  不过,即使是在有了马镫和马蹄铁、马鞍后,骑兵的战术发展也并非一帆风顺。
  就以汉军为例,马邑之战的时候,汉军的骑兵集群,特别是轻骑兵集群,主要战术依然是沿用的从匈奴人处学来的骑兵对冲和两翼包抄战术。
  甚至就在当时的匈奴贵族眼里,汉朝骑兵的战术和阵型,就像一个在努力模仿大人模样的小孩子。
  若非有了胸甲骑兵和其他装备优势,马邑之战,鹿死谁手,尚未可知。
  但到了高阙之战时,汉军的骑兵战术就大大丰富起来了。
  在战争成长起来的军官和广大参谋,为汉军骑兵量身打造了多种战术。
  譬如义纵所部突破梓岭,疾驰鸿鹄塞时,在半个月内,汉军骑兵行军一千里,平均每日行军接近一百里,相当于后世的日行军三十公里。
  无疑,这体现了汉军骑兵的远距离作战能力。
  而郅都所部在河阴之战时,更玩起了步骑协同这样的高难度战术。
  等到燕蓟之战后,汉军骑兵的战术,就更加多样化了。
  野战骑兵部队,甚至基本都能做到协同陌刀兵和弓弩部队作战。
  步骑之间的配合渐渐成熟。
  义纵统帅的骑兵,多次在郡兵的弓弩火力配合下,完成了歼灭匈奴骑兵的任务。
  时至今日,长城一带,特别是各主力野战兵团的骑兵,其步骑协同作战能力,基本成熟,完全具备了与步兵协同作战的能力。
  但在安东地区,骑兵的发展,却呈现了另外一种趋势。
  因为安东地区,汉军独大,没有对手。
  唯一能够稍微对汉军构成挑战的鲜卑和乌恒两部,也在汉军强大的实力和汉家商人的糖衣炮弹之下,跪下来唱征服。
  是以,安东的汉骑需要面对的环境,根本就不是如何协同庞大的步兵集团作战。
  而是如何最大限度的发挥骑兵的全部优势。
  花最小的力量,达到最大的作战效果。
  毕竟,安东地域辽阔,仅仅一个西部都尉,其辖区就已经是方圆上千里,虽然很多地方都是荒原和冰原以及原始森林。
  但是,其辖区之中,有许多重要资源地,需要保护。
  另外,随着派遣制度的兴盛,无数原本为了黄金来到安东的游侠们在发觉自己在淘金河竞争不过那些威名赫赫或者手段层出不穷的巨头和大能后,将目光瞄向了冰原深处的各种野人生番。
  为了五铢钱,铤而走险的游侠们,成群结队的出塞。
  他们有些得到了都护府的许可,可以合法捕奴。
  但绝大多数,都是三五十人一伙的非法捕奴队。
  都护府和官府,对此也是睁一只闭一只眼。
  毕竟,与其让这些家伙在地方上酗酒闹事,为非作歹甚至作奸犯科,不如让他们把精力发泄到安东以东的无垠冰原和西部的广阔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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