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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 2007年第04期-第8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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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亏他那个科室里聚集的都是一帮能说会写的文化人,反正上面有什么调,他们就跟着唱什么腔,这么多年来,也都在运动中磨炼成久经考验的“老运动员”了。他把任务分配下去,自己只做些文字上的删减、润色的工作,像个训练有素的二传手一样,将手下报上来的材料熟练地整合一下,再报上去,一级应付一级。他想,他再也不会像从前那么傻,犯什么政治错误了。生活已经让他看清了自己,他根本上就是一介文弱书生,对于政治,他惹不起,躲得起。 
  现在,他每天晚上看书的时候,一个女人温和的笑脸就会在书页中慢慢地浮出来。乍一看,她是陌生的,陌生得好像刚刚从故事里、书中走出来似的,可是定定眼再看,她又是那么的熟悉,熟悉得好像他上辈子就认识她一样。她已经不再年轻了,像是一匹压在箱底下有些年头的丝绸,翻出来的时候,有些褶皱了,颜色也褪了一些,可是那依然还是丝绸啊,丝绸的柔,丝绸的滑,丝绸的轻,丝绸的美。又因为沉淀了岁月,更显出一种家常的亲近的面貌来。这个女人是谁呢?哦,小街西施——小街上的那个西施呢。他应该尽快走进她的生活。他已经浪费了多少年华啊,他不能再浪费了。不管怎样,他是男人,他应该主动出击的。 
  终于,在一个春风荡漾的晚上,他鼓足勇气,来到了小街,来到了“阿美时装屋”的门前。工农街像一只巨大的杂乱的蜂巢,从各家各户传出了昏黄的灯光和吵嚷的嗡嗡声。那每一盏灯下,都蕴藏着一段人世的悲欢吧?当林雪原看到阿美门楣上那几个艺术体的大字时,不知为什么,眼睛突然潮热了一下。 
  阿美还没关店门,正在一块熨衣板上熨衣服,突然见一个男人在门口东张西望的,就热情地出门招呼:“同志——”话还没说完,就愣住了。 
  “你忙你的。听说你的店开张了,我正好路过这里,就顺便过来看看。”林雪原竭力显出随意的样子来,可是他的神情还是有点羞涩的。 
  阿美没想到林雪原会不请自到。她的脸上布满了红云。她在心里盘算着,该不该留他坐一会儿呢? 
  就在这时,小英从里屋出来了。她朝林雪原狠狠地瞟了一眼:“叔叔,这里卖的都是女装,你也是来买衣服的吗?” 
  阿美只得笑着介绍,这是自己的小女儿,小英,她还有个双胞胎的姐姐大英,正在里屋做作业。她正说着,大英听到外面的说话声,也出来了,阿美说,这就是大英。转过头,她又向自己的两个女儿介绍,这个叔叔是妈妈的朋友,不是来买衣服的,只是顺道过来随便看看的。 
  “哦,这就是那对大名鼎鼎的姊妹花呀?你们两人怎么长得这么像呢?你们到底哪个是姐姐,哪个是妹妹?”林雪原见到大英小英,眼睛里冒出了欣喜的亮光,情不自禁地想上前摸摸她们的脑袋。 
  对于这样的问话,大英小英早就习以为常了。她们退后几步,躲掉林雪原的手,矜持地朝他上下打量了几下,不冷不热地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然后一句话也没说,就一前一后地昂着头进了里屋。阿美见此,只好带着歉意说,小孩子,不懂礼貌的。 
  林雪原笑了:“小姑娘嘛,没事的,没事的。” 
  阿美一直顾虑着,并没有把林雪原让进里屋去坐一下。林雪原就只好在店里站着和阿美搭讪。这时,有几个路过的姑娘,看到这家新开张的服装店,叽叽喳喳地拥了进来。阿美只好冲林雪原抱歉地笑笑,丢下他,热情地跟在那帮姑娘的后面招呼着。林雪原见此,只得告辞了。等他一走,大英小英几乎是异口同声地问:“妈妈,刚才来的那个叔叔到底是谁呀?” 
  阿美故作轻描淡写地说:“他是朱香兰阿姨的朋友,是朱阿姨介绍我们认识的。” 
  “他又不买衣服,那他来店里干什么?”两个小姑娘紧紧追问。 
  “新开的店,人家随便逛逛,难道不许吗?” 
  “他是干什么的呀?” 
  “人家是机关干部,正儿八经的知识分子,怎么啦?瞧你们今天表现得一点儿都没礼貌!”阿美准备趁机教育她们一番。 
  “他这么晚还来打搅我们,再说我们又不认识他,干吗要对他礼貌呀?” 
  “咦,小英,你怎么能这么说话?真是越大越不懂事了。” 
  “反正,我不喜欢这个叔叔。所有的叔叔我都不喜欢。” 
  “你,你——” 
  大英见母亲瞪着眼,伸手要敲小英的脑袋,忙笑着转了个弯:“孙志强叔叔我们就喜欢。” 
  “那又为什么?” 
  “他帮我们家干活呀。” 
  阿美听了,又好气又好笑:“大人的事情,你们懂什么?!”嘴里这么说,心里却想,两个孩子真的一天天地长大了,什么事情能瞒得住她们呢?又能瞒多久呢?她们是多么聪明多么敏感的两个女孩子呀,也许,她们已经懂得不少了。这么一想,心里就感到一阵莫名的发紧。 
  过了几天,林雪原又来了。那时孙志红正在店里帮一个女孩试衣服。林雪原就把阿美叫到门口,往她的手上塞了一封信,一句话没说就走了。阿美被他的举动弄得有些莫名其妙的,她看了看那个没写任何字的信封,赶紧回到里屋,关好门,满心狐疑地拆开来。 
  那是一张折成了燕子翅膀样的白色的信纸。阿美轻轻地打开来,只见里面包着一张粉红色的电影票,纸上用黑色的钢笔写着一首诗—— 
  ……我的心在狂喜中跳跃, 
  心中的一切又重新苏醒, 
  有了倾心的人,有了诗的灵感, 
  有了生命,有了眼泪,也有了爱情。 
  信的最后,林雪原写了这样几行小字:“阿美,这是俄国大诗人普希金写的一首著名的诗《致凯西》,现在我把它送给你,因为它就是我心里想要对你说的那些话。但愿你能喜欢。雪原” 
  阿美读了一遍又一遍,傻子一样。这是她平生收到的第一封信。一封明明白白写着“爱情”这两个字的信。这就像一枚突如其来又威力无比的炸弹,把阿美彻底地震晕过去了。一时间,阿美的世界发生了一次大爆炸,天翻地覆,身心俱裂。爱——情,这两个字她是认得的,可是在她的经历中,还没有人敢这么明目张胆地把它们写下来,甚至都没有人把这两个字连成一个词。爱情,这个词,让这封信变得多么羞耻!在她知道的那些宣传、教育,还有听到的那些议论里,爱情,它不是一种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吗?它不是男女间最见不得人的勾当吗?她从一个少女长成一个妻子了,然后又做了两个孩子的母亲了,可是,没有任何一个人把这个词明明白白地写下来,送给她。想想看嘛,她的生活里都是那些柴米油盐的东西,她眼见的都是小街上锅碗瓢盆式的灰扑扑乱糟糟的场景,男人和女人之间司空见惯的那些嬉笑,争吵,抱怨,哕唆。最甜蜜的时候,就是妻子往丈夫的碗里夹一块自己舍不得吃的红烧肉,丈夫在黑夜里汗流浃背地在妻子的身上卖力地劳作。家家户户都一样的。太多的琐碎和烦恼,也有小小的欢喜。过日子嘛,跟爱情是不搭界的。是的,爱情这个词,不是水,喝不得,不是饭,吃不了,可是,这个词,一定跟别的词有什么不同。这个词一定是带有魔鬼般能量的词。这个词是可以让人爆炸让人飞离地面的词。当然,这个词,也一定是世界上最羞耻最可怕的词。是啊,“有了生命”,这是可以的,“有了眼泪”,这也是可以的,可是“有了爱情”,这是什么意思呀?简直太肉麻了,太大胆了,太无法无天了!爱情?他说出这个词儿,到底是想干什么呢?天哪,爱情,爱情——她的头脑有好长一段时间都处在一片空白中。不知过了多久,她才意识到自己还在手指哆嗦着握着那封信,还在看着那些整齐漂亮的钢笔字。 
  阿美神思恍惚地跌坐在床上。她的脸烧得绯红。她的心跳得一会儿过速,一会儿过缓。她按住自己的胸口,静静地坐了一会儿。现在,腿,还长在自己的身上,可是心,却不知跳到了哪里。她起身,抿抿头发,下意识地从桌子上移过一面小镜子。她看着镜中的自己,像是不认识了一样。那个女人的眼睛是如此清亮,比水洗过的蓝天还要清亮。她的脸颊像火烧云似的变得红彤彤的。那个女人不是工农街的阿美,那是另一个女人,一个被奇异的光芒笼罩的女人。 
  阿美后来意识到,很多事情的发生,其实并不是按照自己事先预料的那样发展的。就像自己和林雪原的事,她一直从心里暗暗地抗拒着他,一直抱着“拖一拖”的想法,可是,当事情真的来临的时候,实际上,又是完全不听自己使唤的。想一想,也许,一切的变化,都来源于自己生平收到的这第一封信,一封写着“爱情”这个词的信吧。是啊,这恐怕就是一个知识分子的本事了。纵然他一无所长,可是他有化腐朽为神奇、化平凡为动人、化丑事为美事的那一支笔啊。难怪古书里写的都是才子佳人的故事呢。那才子在别人看来,也许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也许身无分文,穷酸迂阔,也许风流不羁,拈花惹草,可是就算有一千条缺点,但他毕竟有才啊。才华,虽然它看不见也摸不着,虽然它说不清也道不明,可是它又是一个多么让人怜惜让人感动让人叹服的东西啊。就凭这一条优点,一个才子往往就能把一个佳人哄得晕头转向,痴情一生,甚至舍命相伴了。——书上写的,戏台上唱的,不都是这样的才子佳人的故事吗? 
  去电影院之前的那些时间,阿美心不在焉地应付着店里的生意,和孙志红有口无心地聊着闲话,可是她心里想的却全是那封信,那些像春天的 
柳叶一样美丽的字,那些简简单单又匪夷所思的诗句。志红是个粗心的人,并没有看出阿美的心神不定。这么一段日子下来,志红不仅跟阿美混熟了,也跟工农街上不少的大人小孩都混熟了。店里不忙的时候,她就跟阿美打声招呼,到外面转转看看,跟这个人闲谈几句,跟那个人开几句玩笑。她是“自来熟”的性格,跟人一聊就聊得近乎。大家也都喜欢这个假小子一样的开朗女孩。小街的一切在志红的眼里都是亲近的,而且是热闹的。她原本就是一个喜欢热闹的人,在家里闷得太久了,现在一来到这条鸡犬相闻的小街,简直有了翻身解放、放虎归山的感觉。她跟“兵哥”也混熟了,经常到他的店里打游戏机玩。“兵哥”第一眼见到志红,看她穿着一件紧身套头的毛巾衫,一条弹力裤像裹粽子一样紧紧地裹在身上,露出前突后翘的丰满的身材,好像要把衣服上的线都撑开一样。他一下子就喜欢上了高高大大的她。她的神态是“史湘云”那种类型的,弯腰系鞋带的时候,勾着背,上衣一下子缩到背上,露出一大截白肉,而她还是一副浑然不知的样子。她玩游戏的时候,嘴里喜欢喊,妈的妈的,快,快呀,急的时候还跺脚。他在暗中看着,越看就越喜欢她,对她简直有点一见如故、一见钟情的感觉了。“兵哥”是个爽快人,对志红的好感立刻就表现了出来。她来玩,他不仅不收她一分钱,还把她看成大驾光临的公主似的,殷勤得恨不能给她擦鞋提包了。他手下那些人,见自己的老板这样,自然也对志红如众星捧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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