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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周刊 随笔集-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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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老宋从来闹不清他是从哪里买的。
    如果继续按照老宋的逻辑走,我猜他到了中国城市平均人寿他就得自杀,因
为他身体挺好,不至于自然地死于那个不均寿命上。
    大量经验似乎说明,青年可以“想”干嘛干嘛,中年就只有“该”干吗干吗。
    中年该是一个功成名就的年龄,可是今天谁敢说功成名就?昨天的“功”在
今天就成了古董,在有兴趣玩古董的少数人那里也只不过是个摆设,而对于大多
数人来说,根本就不存在。名就更加可疑,名再大转眼之间就会被忘记。为什么?
    这就是今天的日子:还同有等你的VCD 完善起来,大家不等了,换DVD 了;
还没有等你的镜头技术完善,大家不等了,改玩数字相机了;还没有等你上完
“博士后”,大家不等了,大脑该去安装全知全能芯片了。
    岁数不也是这样,积攒了40多年的经验转眼间派不上用场了,大家不玩这个
了,换新游戏了。所以我想,还是老毛说得对,活到老学到老。而且还必须从头
学。不管哪个年龄,大家都在同一起跑线上。
    罗素描述过一只归纳主义者火鸡,就载在丰富的经验上。这只归纳主义者火
鸡自从出生在每天早晨9 点看到饲养员来给他喂食,到了中年,它得出结论说,
每天早晨9 点是饲养员来喂食的时间。这时,饲养员来了,但这次他没提着饲料
桶,而是提了把刀,把火鸡宰了。

    受迫害的叔叔
    2000/06/08作者:布丁

    我清楚地记得1976年的某个夜晚,那时我还很小,算起来是20年前的了。那
个夜晚,爸爸和他的一个同事在屋里秘谈,讲的是“江、姚、王、张”等等。后
来我才知道那是在说所谓“四人帮”。
    爸爸的那位同事,我当然是叫他叔叔,这位叔叔是所谓“高干子弟”。我记
得我去过他家,他跟他父亲住在一幢小楼里,房间的面积很大。在那里,我还知
道了世界上有一种叫作电视的东西。
    再后来,这拉叔叔的工作有了调动,但仍旧常来来找我爹谈论时事,他们还
用姓氏来指代大人物,很有些“指点江山”的意思,这令年少的我很是敬佩,非
常喜欢他们说话的口吻。
    终于,我长到足够大,也可以和他们一同讨论,比如“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
比如“反腐倡”,有一段时间,我非常盼望这位叔叔的到来,因为我难以跟我爹
谈论此事,那缺乏平等的气氛。
    这位叔叔到我家来作客极有规律,一般是全国人大开会、党的大会期间,来
的频率极高,再就某位领导人发表某个重要讲话,第二天准会来,《人民日报》
发表什么社论,他也会在第二天来我家作客。
    他到我家,总会给我烟抽。那曾是我可以在爹面前安然吸烟的惟一机会。
    再往后,我可以坦然地在我爹面前抽烟了,因为我又长大了,而且工作了。
    烟也越抽越好了,跟我爹说话也平等了,而且越来越像个大人,可以向我爹
嘘寒问暖,并赏给他一支“骆驼”或“万宝路”。这就不需要那位叔叔赏我烟抽
了。
    渐渐的,我对参与他们的讨论毫无兴趣,我爹也老了,跟他说话越来越少,
他更愿意问问我打算什么时候结婚之类的问题。
    那位叔叔已变得让我难以忍受,每次见他来我家,我都惭愧地想,昨天的《
人民日报》又有什么社论或评论员文章了?电视、电台中又播什么新闻了?叔叔
忧国忧民的态度让我自责——太不关心时政了。
    整整20年了,这位叔叔到我家来讨论问题的心惯未见更改,认真的态度也没
有丝毫减弱,谈话的口吻依旧。他的生活当然有了变化,结了婚,生了孩子,但
这不影响他继续以天下为已任。他的衣服寒酸,并没有利用他父亲的权势为自己
谋什么好处,当然,他的父亲也早已谢世。
    现在,我已与父亲分开住,但回家的时候还偶尔会碰上那位叔叔,他见了我
总有讨论问题的兴致,这让我痛苦而难堪。不过我爹仍有耐心听他说话,送他走
后总有无奈的苦笑。

    世界杯与结婚
    2000/06/06作者:张查理
    周末小聚,朋友小伊说他正面临选择:要么‘98世界杯一结束就和女友结婚,
要么考研,自己喜欢的专业,如果这样的话和女友的关系要断。我不多的几个朋
友,几乎都是这种喜欢并擅长在结婚问题上拿姿作态的人。这与这座城市的务实
格调并不相符。
    小伊有他的想法,炒股三四年赚了十几万,是考研之后的生活费用。做自己
喜欢的事情,而又不愁生活,这是写意的人生,应该没有遗憾。
    但十几万算个鸟,小伊自己还是清楚的。
    所以说,小伊同时也是摇摆和模糊的,这使整个事情变得糟糕起来。就如同
他事实上对足政治协商会议本身仅仅只有那么一点兴趣,之所以让‘98世界杯与
他的婚期发生关系,是因为他觉得世界坏充满了俗世狂欢的忘形与悲壮。这种情
绪,小伊认为他在时期一直扔有,也能够拥有,而一旦进入婚后时期,则情势大
不相同了。
    94年世界杯期间的事给小伊留下很深印象。那时候,小伊和我们聚在一个叫
“排尾”的地方昼伏夜出。当时我们给一家饭馆命为名为“民主酒楼”,因为那
里的食客个个奋力说话,气氛真有点儿民主过头了;还有一个通宵营业卖小点心
的小摊,我们给命名为“古龙食摊”,因为凌晨三四点在那儿吃点心的都是附近
一个屠宰场杀猪的,他们个个带刀,脸色阴沉,在清冷黑暗的街头,他们的背影
活像古龙小说里的大侠。我们就是在傍晚和凌晨分别光顾这两个食点,一行人莫
名其妙地兴奋异常。
    这是小伊最觉饶有意趣的事。心与侠客,这本身就暗示着什么呢?
    当然,虚幻的仪式感惟一真实的地主就是要求你放弃现有以及真正的独行。
    所以,美国世界杯之后,小伊和我们又开始分头去找工作,那年夏天的阳光
火热而又让人疲惫不堪。
    今年夏天,又将有无数靓女出没在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小伊和我的所有朋
友又将淹没在那一片火热的阳光中不分彼此。生活和4 年前没有多大不同。
    最近获悉,小伊在经协无数舍弃之后,终于按照自己的择偶标准——身体健
壮(生孩强健)、单位好(奖金多,无下岗之忧)、有房子、容貌平平——与某
女订下婚约,年底办事。并且他说,今年的世界杯是他最后的节日,他都等不及
了。
    有时想想,还真替小伊脸红,替我们的生活脸红。

    我说乡下英语
    2000/06/06作者:徐彬
    我当年上大学,入了英语系可是误打误撞,没想到这玩艺儿很快成了时髦。
现在回想起这事儿。我还颇有些得意。
    正儿八经学起英语来可使我开了眼。尤其是学着知道听多波段的收音机,知
道VOA 电台了。我如获至宝,毫不迟疑,义无返顾地跟着那“原汁原味”的美国
音学了起来。赖父亲所赐,本人舌头根子不是太硬,因而很快就知道如何让舌头
打着圈嘬美国腔了。美国腔练了两年,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得到一位外教的认
可,在朋友拉我去找她老人家学语音的时候她说我已经是“Perfect ”了。然而
这时却是我要背叛美国腔的开始。
    因为此时美国腔开始髦起来。借用英语的说法,或者是蹩脚法译英文作品中
的句式,就是“美国腔开始变得如此时髦,以至于我开始感到腻味了”。更使我
腻味的是许多英语学习者不分就里,胡乱学美音,终导致了“泛美音”的泛滥。
    好在一般老百姓平常不会接触这类东西(其实到底是不是东西我也拿不准),
所以泛美音还没有达到破坏生产力的程度。本人不幸,工作、娱乐都不免接触学
英语的人士,所以常常受到泛美音的煎熬。这种东西,或称“不是东西的东西”,
听上去的感受就是说话人的滑腻腻、潮乎乎的舌头没地儿搁,愣要往你这边蹭。
    更让我无可奈何的是泛美音,由于其多卷的特性,得到许多外行人的称许,
认为这才是“洋味”十足的英文,所以,操一口泛美音的英语学习往往能处处逢
源,广受好评。
    所以我决定不再学美音。改,改回英国腔吧。可怜大英帝国,板板正正的牛
津腔竟一夜间不时兴了。我坚持听BBC 英国广播电台,VOA 从我的民听节目表中
消失了。一段时间后,我的腔调又回来了。可是“业内”人士认为BBC 腔太“势
利”,是贵族自视太高、太贵的腔调。所以我学起BBC 腔调来老不敢太放开,搞
得我很别扭。
    上学期来了位访问学者是,是苏格兰人。说话甚是纯朴可喜,令我听后有闻
陕西方言的亲切感。于是我大搞啤攻势,借机学他的苏格兰口音,一个夏天过去,
竟也有不少收获。观在我跟学生念数字的时候,No。1就不念“拿磨温”,也不念
“拿磨晚”了,而是念“拿磨旺”!
    正在此时,接到一个电话,是熟人来咨询英语学习的。说她的儿子上小学一
年级了,家人认为英语要从娃娃抓起,所以想让孩子开始学英语,遂买了磁带让
儿子学。可一日所然听人说,不能让孩子先学说英国音,不然不了改不回来了。
    此人大惑,想起给我拨电话,问我这“业内”人士的观点。我说英国音搞不
坏孩子的发音的,我倒是怕美音弄不好会搞坏孩子的发音,尤其是不幸请了满口
泛美音的毛头学生做家教。友人于这旁敲侧击,说我的话肯定权威,自然教孩子
英语也权威……云云。我顿悟她意,忙说,咳,我的英文口语最糟糕,是乡下英
语。

    一辈子学外语
    2000/06/02作者:应明

    夫人参加了一个什么班又开始学外语了,这在近二十年中已经是第n 次了。
我免不了开玩笑地对她冷嘲热讽一番。
    实际上我并没有多少嘲讽她的资格,许多同胞包括我本人也都有过类似的经
历:一辈子中几起几落、不屈不挠地用功学外语。可恨的是汉语实在与热门的外
语毫无共通之处,日常生活中又几乎没有相应的语言环境,学起来真是难上加难。
    我第一回学英语是在中学里。也不知是因为缺乏天赋呢还是别的原因,对之
毫无兴趣。上课时老师讲的既听不进也听不懂,脑子里浑浑噩噩的不知在想什么。
    实在百无聊赖就支笔将课本上带圈的英文字母,如b 、e 、o 、p 等统统涂
黑,使期看上去好像一只只眼睛。惹得老师好心地劝我:“与其同它大眼瞪小眼
还不如背几个单词。”好在那时的高考着实体恤下情,虽然外语也考,但只占总
分的10%。就这样半点英文不懂的我竟也踏进了大学校门。这像个陈旧的创疤,日
后一提起来就让我脸红。
    如今想起来,那时没能学好英文几乎使我一辈子都有些有些跛足。因为不得
不承认我确实过了学外语的最佳时期,后来需补需化加倍的力气。直到今天,当
我被看作一个读书人而问及念书的问题时,我的建议总是一学好中文学好英文,
这样走路能稳当些。
    当然所谓的“学好”谈何容易,容易的只是忘却和不断的反复。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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