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一世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逍遥灵帝传说-第34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洪武元年闰七月,徐达、常遇春率马步舟师,由临清沿运河北上,连下德州、通州。
元顺帝携后妃、太子等人,逃奔上都开平{在今内蒙古正蓝旗东}。
八月二日,徐达、常遇春一举攻占大都,改为北平府。稍事休整,即又挥军西进,攻取山西。
他们与精锐的扩廓帖木儿军,进行了艰苦的搏战,平定山西。
洪武二年三月,西征军进攻陕西,元将李思齐由凤翔奔临洮,力竭投降。元顺帝乘明军主力长驱秦晋之机,命丞相也速率军向北平反扑,兵锋已抵通州。
常遇春又奉命与李文忠率步卒八万、骑士一万,驰救北平。元军闻讯即向北逃奔,常遇春率军追奔千里,大获全胜。
为着覆其巢穴,最终解除元军对北平的威胁,常遇春又率军径取元上都开平。顺帝逃到应昌府{又称鲁王城、虎城,故址在今内蒙古克什克腾旗西北达里诺尔西}。
常遇春夺取开平,全歼留守元军,缴获车万辆、马三万匹、牛五万头。
洪武二年{1369年}七月七日,常遇春自开平率师南归,行至柳河川{今河北龙关县西},得暴病卒于军中,年仅四十岁。
朱元璋闻丧,大为震悼,赐葬钟山之下,并亲自出奠。书报大将军徐达,回京参加会葬。
为表彰常遇春的功绩,赠翊运推诚宣德靖远功臣、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太保、中书右丞相,追封开平王,谥忠武。又封子常茂为郑国公,岁禄二千石。常茂隶宋国公冯胜,北征纳哈出,不奉约束,被削爵,安置在广西龙州。
又别封次子常升为开国公,建文末年,以抗靖难师,安置云南临安{今云南建水},忧死。
可惜常遇春只活到四十岁,就病死于柳河川。
他一生为将,未曾败北,自言能将十万军横行天下,军中有“常十万”之称,人们美称他为“天下奇男子”。常遇春死后,被追封为“开平王”,因而六泉口又有“开平寨”之称。
当地村民,为着纪念常遇春智勇过人,还在大古岭下的百丈潭侧,建庙祭祀,当时称将军庙。
庙址所在村落,因此得名将军村。该庙规模壮观,翘檐飞角,庙内塑有常将军全身像。
当然,出现在这里的常遇春,只是主脑创造出来的高智能NPC。
他有一件极厉害的法宝,叫做香云宝盖,可以随着心念化为一幢金光祥霞,威力无上,神妙非常。如果用于防身御敌,无论多厉害的邪法、异宝也不能伤。

第四卷:纵横天界(完结篇)第六百五十五章 红红

此时,常遇春拿着一把长柄宝刀,在半空中跨出一步,就已出现在高峰的跟前。
高峰不敢大意,祭出各种法宝,与常遇春周旋起来。
也不知过去多久,高峰终于找出常遇春的破绽,猛然将其杀死。
常遇春被杀死之后,立即掉落一颗先天丹。
高峰一伸手,先将那颗先天丹吸过来,放进空间戒指,再凝望着杜秋娘,微笑道:“请你放心,我一定会帮你炼化任务物品。”
杜秋娘淡然一笑:“谢谢。”
“不必这么客气。”高峰微微一笑,搂着她的纤腰,将身一纵,跳进梦魇空间……
不久,高峰带着杜秋娘,返回松江港口。
此时,杜秋娘已经获得修士的称谓,也答应加入碧血佣兵团。
高峰将她介绍给紫蓝等女子认识之后,稍稍休息一下,便化为一道青光,全速向蓬莱岛飞去,顷刻之间就已到达。
这次,出来接受挑战的历代名女,正是唐朝的红红。
元和年间,京城长安已经逐渐摆脱了“安史之乱”的创痛,开始复归繁华升平。
市内灯红酒绿的茶楼酒肆中,多了一位引人注目的卖唱姑娘。
之所以引人注目,一是因为她的歌艺和容貌,二是因为她与众不同的行踪。
一开始,谁也不知道这位卖唱姑娘姓甚名谁,从何而来。
大家只是看到,每天夜幕降临、华灯初上的时侯,她总是独自乘一辆有些陈旧的马车,来到长安的繁华街巷,身穿一袭大红色衣裙,怀抱着一只相当名贵的琵琶,不声不响地走入早已预定好的酒肆或茶楼,坐到给她留好的座位上,然后低头调弦,开始自弹自唱。
当时,一般在酒楼中卖唱的歌姬,多不具备很好的歌唱素养,常是凭着一点青春姿色与客人戏狎调笑,以换取些赏钱。
而酒楼里的客人,大多也不在乎在这种场合下能听到好歌好曲,只求热闹而已。
然而,这位新入道的卖唱姑娘,却独树一帜,从不与客人交谈,更不用说调笑,却凭着绝色的歌喉和唱技,赢得客人们的欢心。
人们不知道她的底细,因常见她穿着红衣红裙,就都用“红红”称呼她。
慢慢的,“红红”就成了她在酒楼中的艺名。
红红的唱腔和琵琶演技,都具有高超的水准,足以显示出是受过良好专业训练的人。
她所唱的词,也高雅不俗,一曲“大珠小珠落玉盘”,不知让多少人为之垂泪。
如此奇特的卖唱女,引起了不少风流公子的关注和好奇。常有人天天追随着她出入茶楼酒肆,听她演唱,为她捧场。
而红红对这一切,仿佛都视而不见。她总是唱完就走,谁都不瞧;明明是卖唱乞钱,却落落大方,从无乞怜献媚之态,也不多行索赏。
这种气质,只有惯见世面的大家闺秀才具备,可她为何又落到抛头卖唱的地步?
在她的追随者中,最痴迷的莫过于落第进士韦青了。
韦青是长安城中的世家子弟。六十年前,韦家曾是京城的豪门巨族,在朝中掌大权任重职的人不计其数;如今时移物换,帝王将相有如走马观花,显赫一时的韦家日渐失势。
到了韦青,已无世袭官爵可享,自己试图通过科举考试而取仕,无奈会试名落孙山,因而心绪极为低落。幸而韦家尚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虽说失势,财力和气派仍不逊色。
因而失意的韦青,每日里浪迹茶楼酒肆、歌馆舞榭,借声色酒香消愁。
他自从偶然听到红红唱的一曲“大珠小珠落玉盘”,顿生“同是天涯沦落人”之感,因而对她念念不忘,天天想方设法打听到红红演唱的场子,一场不漏地追着听她的演唱。
本来韦青就十分爱好音律,对红红歌唱的韵昧和弹奏技巧,甚能心领神会,更加为她着迷。
虽然韦青天天跟着红红捧场,可红红每次演唱总是正襟危坐,目不旁视,根本不曾注意到他的存在。于是,韦青为着引起佳人的注目,每次都破格地给很多赏钱。
不过,红红也只是淡淡颌首领谢,似乎并没放在心上。
心中热情如焚的韦青,再也按捺不住了,也不顾自己名门公子、文雅书生的身份,在一次红红唱完歌,起身准备离去时,在酒楼门口拦住她,低声下气的道:“姑娘的唱腔和琵琶,着实高绝,小生韦青为之倾倒,可否让小生送姑娘回家?”
红红见有人拦住去路,脸露不悦;但见那人容貌端正,出语谦雅,也就不便发作,只是瞪了一眼,便侧身走过去,出门乘上自家的马车离开了。
这里留下韦青讨了个没趣,还觉自己言行冒失,唐突了佳人。
然而,碰了一次钉子的韦青,并不就此灰心,仍然天天去听红红的歌唱。日子一久,红红自然也就对他留了意,时不时对他轻轻投来一瞥,把个痴情的韦青看得脸红心跳。
韦青总觉得,让红红在酒楼给那些粗俗的客人唱歌助兴,实在是对她的埋没和亵渎,于是又设法与她搭话,提议把她请到一些当时文人雅士聚会的地方演唱。
红红卖唱酒楼,也是出于无奈,能跻身那种高雅的场合献艺,自然是她梦寐以求的,因而答应了韦青的好意。
走进高层交际圈,红红凭着自己的实力,又是一鸣惊人,知名度大长;再经过那些文人雅士的褒奖宣扬,没过多久,“红红”就传遍了长安城。
于是,红红成为当时许多豪门贵族的座上客。凡是隆重一点的宴会,人们总忘不了召来红红演唱助兴。就连当时已名满天下的高官兼诗人刘禹锡、元稹之流,也以一听红红的歌唱为乐。
出了名的红红,对于曾提携自己的韦青,当然是感激不已,常常对他另眼相待。
但此时红极一时的红红,已成为长安城中公子王孙争相追逐的对象;与之相比,落难公子韦青反而显得黯然失色,因而他倒是有些自卑而彷徨。
其实,红红决不是那种趋权逐势的女人。自己的演技能得到上层人物的欣赏,对她来说当然是一种荣幸,但她并不想借此取悦权贵,作攀龙附凤之辈。
在她的心中,已慢慢有了韦青的位置。这个落难公子落寞的神情,以及他对自己音律的妙解,让红红对他难以忘怀,只是碍于少女的羞涩,不便向韦青表露。
就在这时,朝中唐宪宗暴崩,太子李恒继位为唐穆宗,任用了元稹为宰相。
元稹作为诗人,堪能享誉古今;然而为官,却少廉寡德。他做了宰相后,不务辅君治国,却专事钻营结党,饱己私欲。
而且,元稹是个涉情猎艳的高手。做宰相前,他就对红透京城半边天的红红存攫取之念;如今位高权重,更是决心把红红收到自家府第,供自己专享其乐。
元稹有意纳红红入府的风声,传到了红红的耳中。她对这位多才少德的宰相,心中早已厌恶,骤然听到了这个消息,感到自己将被逼上绝路。
她努力镇静下来,思索再三,毅然决定抹开羞涩,去向韦青表明心曲。
只要韦青同意,自己就能勉强躲进一个避风港。
正暗伤形秽的韦青,猛然得到佳人的垂青,自然是喜出望外,岂有不接纳之理,又哪里顾得上宰相的不悦。
于是,红红就在光芒四射的顶峰时期,骤然脱下了歌衫,告别欢场,下嫁韦青,做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
元稹闻讯,恼羞成怒,却因找不着任何责罚他们的理由,加上碍于韦家在京城的余威,也就只好忍下这口气了。
从此,红红在长安的灯红酒绿中绝了踪迹,日日陪伴着丈夫,低唱浅酌,度曲弹筝,过着只羡鸳鸯不羡仙的悠游岁月。

第四卷:纵横天界(完结篇)第六百五十六章 瀛洲台中的蓝玉

然而,长安市上的人们,并没有忘记风格独具的歌女红红。
许多后起之秀,纷纷模仿起红红的穿着打扮,学习红红的唱腔。
但真正了解红红演技的人,看了都觉得形似而神非,还是由衷地怀念着红红。
信任奸佞,沉溺酒色的唐穆宗,在位不到四年,就不明不白地崩逝了,由年仅十五岁的太子李湛嗣位为唐敬宗。
唐敬宗正值贪欢好乐的年纪,不但嗜好击球、手搏,也醉心于声色之娱。
他当皇帝之前,就曾听说过长安市上,有一位色艺双绝的红歌女红红;可惜那时年纪小,无缘一睹芳容,领略她的风韵。
此番大权在握,想要召来一乐,却又听说她已退出欢场,嫁人为妻了,不免有些遗憾。
敬宗身边的那帮奸佞之徒,为着取悦于他,怂恿道:“陛下为万乘之尊,何事不可兴至而为。红红虽已隐退数年,但只要陛下高兴,我等可为陛下把她召进宫来,专为陛下献唱呢!”
于是,内侍奉旨,前来宣召红红入宫献唱。
红红虽然已退出欢场,名花有主,但既然是皇帝下旨,实在无法抗拒。
而且,红红对歌唱的兴趣一直未减。在她的潜意识中,也希望有更多的人,能欣赏她的歌声,更何况是贵为至尊的皇帝呢。于是她梳洗打扮一番,随内侍进了皇宫。
教坊乐师为红红伴奏,梨园弟子在一旁屏息聆听。
红红一曲接着一曲地为小皇帝引吭高歌,把唐敬宗听得看得心神俱醉,频频击节称赏。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