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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向奴役的道路-完整版-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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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一源这个事实,对于那些想要了解在那里究竟发生了些什么事情的大是有重大意义的。
但外国观察家们却很少领会到这一点。



    把集体主义政策变成民族主义政策的普遍趋势,完全看作是由于为了获得毫不迟疑
的支持的需要,就会忽视另外一个同样重要的因素。当然,人们或许会问:能不能现实
地设想一个不是为狭小的集团服务的集体主义纲领,集体主义能不能以不同于民族主义、
种族主义或阶级主义这些单一性的理论的任何其它形式存在。认为同种的大都有共同目
标和共同利益这个信念的预设前提是,观点和思想的相似程度,似乎比实际存在于仅仅
作为人类的人的与人之间的那种相似程度要大。如果某个集团里的其他成员都互不认识,
那他们至少必须和我们周围的大同属一个类型,必须用同样的方式来思考,来谈论同样
的事情,这样我们才能跟他们打成一片。一个世界范围的集体主义似乎是不可想象的—
—除非它是为一个小的进行统治的特殊民族服务的。它不仅一定会引起技术问题,而且,
尤其会引起我们的社会主义者都不愿面对的道德问题。英国的无产阶级有权平等地分享
目前从本国的资本资源中所得的收入以及平等地参与管理那些资本资源的用途,因为它
们都是剥削的果实,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根据同一原则,印度人不仅有权按比例享
受从英帝国的资本得来的收益,也有权按比例使用英帝国的资本。但是什么样的社会主
义者会认真地期望把现在的资本资源平均分配给全世界的人民呢?他们都认为资本不属
于人类而属于国家——虽然就是在一个国家里也很少有人敢于主张,应从比较富裕的地
区取出一些“它们的”资本设备来帮助那些比较贫苦的地区。社会主义者所宣布的有义
务给与他们现存国家的同胞们的那些东西,他们是不准备给与外国人的。从一个彻底的
集体主义者的观点出发,那些“不拥有”的国家所提出的重新分割的世界的要求是完全
正当的——虽然,如果彻底实行这种分割的话,那些要求非常起劲的人所爱的损失会和
最富裕的固家所爱的损失差不多一样大。因此,他们小心翼翼地不把任何平均主义的原
则作为其要求的根据,而以自命的拥有组织其它民族的优越能力为根据。
    集体主义者哲学的内在矛盾之一是,虽然它将自身建筑在个人主义所发展起来的人
本主义道德基础之上,但它只能够在一个比较小的集团里行得通。社会主义只有停留在
理论的层面上时,它才是国际主义的,但一经付诸实施,无论是在德国还是在俄国,它
就马上会变成强烈的民族主义。这就从一个方面说明了西方世界大多数人所想象的那种
“自由社会主义”何以是纯理论的,而各处实行的社会主义为什么却是极权主义的。集
体主义不能容纳自由主义那博大的人道主义,它只能容纳极权主义的狭隘的门户之见。
    如果“社会”或国家比个人更重要,如果它们自己的目标独立于个人的目标并超越
于个人目标的话,那么,只有那些为社会所具有的共同目标而努力的个人才能被视为该
社会的成员。这种见解的必然结果就是,一个人只因为他是那个集团的成员才受到尊敬,
也就是说,并且只有他为公认的共同目标而工作才受到尊敬,并且他只是从他作为该集
团成员的资格中获得他的全部尊严。单纯依靠他作为人的资格却不会带给他什么尊严。
其实,人道主义的真正概念,因而也是任何形式的国际主义的真正概念,完全都是人的
个人主义观点的产物,而在集体主义思想体系中,它们是没有地位的。
    只有在存在着、或者有可能建立各个人的统一目标的地方,集体主义的社会才能得
到扩展,这是一个基本事实,除此以外还有一些因素助长了集体主义的门户之见和唯我
独尊的倾向。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因素是个人认同于一个集团的愿望,这常常是一种自卑
感所引起的,因而,只有那个集团的成员资格能够使他比这个集团之外的大有优越性,
他的需要才会得到满足。有时,一个人知道他在集团里必须加以抑制的那些强烈的本能,
能够在对付集团以外之人的集体行动中自由发挥这样的事实,似乎成了进一步使他将自
己的个性融入集团个性的诱导力量。在尼布尔写的道德的人和不道德的社会》这本书的
书名里,表达了一个深刻的真理,尽管我们很少能够同意他从他的命题中得出的结论。
诚然,像他在其它地方所讲的那样,“在现代人中,有一种趋势正在增长,即把自己设
想是道德的,因为他们已把自己的不道德转嫁给越来越大的集团。”以一个集团的名义
去行动,就似乎是将人们从控制着作为集团内部的个人行为的许多道德束缚中解放了出
来。
    在当今这个世界中,一个集团的一切对外接触,都会阻碍他们对某个本可能实行计
划的领域进行有效的计划,这个事实进一步说明了为什么大多数计划者对国际主义采取
明确的敌对态度。因此,一项对计划进行最全面的集体研究的编辑者懊恼地发现,“大
多数‘计划者’都是好战的民族主义者”,这并非偶然。
    社会主义计划者的民族主义和帝国主义倾向,远比一般人所认识到的更为普遍,但
并不总是都像韦伯夫妇和其他一些早期的费边派社会主义者那么露骨——他们对计划的
热情特别是和崇拜强大的政治单位而鄙视小国的观点结合在一起的。历史学家埃利·阿
列维在谈到40年前他初次认识韦伯派社会主义者时写道,
    他们的社会主义从骨子里是反自由主义的。他们不恨托利党人,实际上他们对托利
党人是异常宽容的,但对格莱德斯通派的自由主义则是无情的。那时正是布尔战争爆发
的时期,进步的自由党人和那些正在建立工党的人,都在为自由和人道而慷慨地支特布
尔人反对英帝国主义的斗争,但韦伯夫妇和他们的朋友肖伯纳却是袖手旁观,因为他们
都是明目张胆的帝国主义派。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者还可能把小国独立当回事,但对像
他们那样的集体主义者来说,却不值一提。我还清楚记得悉尼·韦伯对我解释说:“将
来的世界属于伟大的行政性的国家,在那里,官吏管理国事,警察维持秩序”。
    在其它地方,阿勒维引证萧伯纳大约在同一时期所提出的主张说:“世界注定属于
强大的国家,小国必须并入大国的版图,否则就一定要被消灭。”
    在对于国家社会主义的德国祖先所作的描述中,我详细引证了上面这儿段话,这不
会使人感到惊奇,因为它们提供了这样一个典型的赞美强权的例子,这种对强权的赞美,
不费吹灰之力就把社会主义导向民族主义,并对一切集体主义者的道德观念产生深刻的
影响。就小国的权利而论,马克恩和恩格斯的见解也不比大多数其他坚定的集体主义者
好多少,他们时而发表的关于捷克人或波兰人的见解和当代的国家社会主义者的见解如
出一辙。



    对于19世纪伟大的个人主义的社会哲学家们,如像阿克顿勋爵和像布尔克哈特那样
的人来说,对于像罗素这样继承了自由主义传统的当代社会主义者来说,权力本身似乎
就是首恶,而在严格的集体主义者看来,权力本身却是目标。罗素说得好,想按照一个
单一的计划来组织社会生活的那种愿望本身基本上来自一种对权力的要求。不仅如此,
它甚至更多地是这个事实的结果:即集体主义者为了达到他们的目的,必须建立起前所
未有的臣大权力——人支配人的那种权力——并且他们的成功也取决于他们获得这种权
力的程度。
    这一论点仍然是正确的,即使有许多自由主义的社会主义者在其追求中受到下面这
个悲剧性的幻想的引导,即以为剥夺了个人主义制度中的个人拥有的权力,并把它转让
给社会,他们就能够消灭权力。凡是提出这样主张的大都忽略了以下几点:为了能够用
来为一个单一的计划服务的权力的集中,不仅是权力的转移,并且也使权力得到无限的
扩张;把从前许多人独立行使的权力集中在某个单个集团的手里,会使权力膨胀到前所
未有的程度,其影响极为深广,几乎使它变成了另外一样东西。有时有人认为,中央计
划部门所行使的大权“不会超过私人董事会集体行使的权力。”这种说法完全是错误的。
在竞争的社会里,没有任何人能够行使那怕是一小部分社会主义计划部门所掌握的权力,
既然没有任何人能够自觉地行使这个权力,那么,说它为全体资本家所掌握,就是胡说
八道。如果董事们并没有联合起来协调行动,“私人董事会集体地行使的权力”这种说
法,就不过是玩弄字句。如果他们真的联合起来的话,那么这当然就意味着竞争的终结
和计划经济的建立。把权力分裂或分散开来就一定会减少它的绝对量,而竞争制度就是
旨在用分散权力的办法来把人用来支配人的权力减少到最低限度的唯一制度。
    我们在前面已经看到,将各种经济和政治目标分离是怎样成为个人自由的基本保证
的,以及一切集体主义者因而是如何对它加以攻击的。对于这一点,我们现在必须补充
的是:目前,人们时常要求的“以政治权力代替经济权力”必然意味着,用一种无处不
在的权力代替一种常常是有限的权力。所谓经济权力,虽然它可能成为强制的一种工具,
但它在私人手中时,决不是排他性的或完整的权力,决不是支配一个人的全部生活的权
力。但是如果把它集中起来作为政治权力的一个工具,它所造成的依附性就与奴隶制度
没有什么区别了。



    每一个集体主义制度都有两个主要特征,首先,需要有一个为整个集团共同接受的
目标体系,另外,还需要为了达到这些目标而给与该集体以最大限度的权力的压倒一切
的愿望,从这两种特征产生了一个特定的道德体系,这个道德体系有些方面是同我们的
体系相符的,而有些地方则与我们的体系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但其中有一点同我们的
体系不同,这使我们怀疑是否能够称之为道德,即它不让个人的良心自由地运用它自己
的规则,甚至也没有个人在任何环境中都必须或可以遵守任何一般性的规则。这就便集
体主义道德和我们所知道的那些道德有那样大的区别,以致我们很难在他们仍然保持的
那些道德中发现任何原则。
    原则的区别,在很多方面是和我们在讨论有关法治问题时的区别相同的。像形式法
律一样,个人主义道德的规则,尽管在很多方面不很精确,但都是一般的和绝对的,它
们规定或禁止一个一般类型的行为,不管在某一特定情况下它的最终目标是好的还是坏
的。欺诈或盗窃,歪曲或背弃信任,被认为是坏事,不管在个别场合里它是否造成危害。
即使在一个情况之下没有人因此受害,或者,这样行为可能是为着一个高尚的目标,但
这两种情况都不能改变它是坏的这个事实。虽然我们有时也许会不得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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