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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善先资集-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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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砖瓦木石,偶近卑湿之处,辄丛微细昆虫,宜巧作方便以护之。
  △作灶之时,其底用七分矿灰,三分沙泥,捣和平铺于地,则灶上永远无蚁。
  △旧灶之内,必产灶蚁。修理时,宜将旧灶先拆一夜,俟诸虫遁去,然后兴工。
  △檐下盛水竹络,中间曲处,每多积水,夏时经宿即生虫。宜用直竹,低昂钉之。
  △近水之地,在于得已,不宜设厕,恐河内细虫,日毙于粪秽故。
  △供给匠役,腥酒固不可减,但鱼肉等类,宜多买腌者备用。

  器用部
  吾视阎浮器皿,炎天尽伏昆虫。朔风一起转成空,不待严寒冰冻。但是含灵尚在,贪生畏死皆同。莫言救护了无功,大小一般知痛。

  △庭中缸甏、酒坛,若无所用,宜倒覆于地,则不至积水生虫。
  △灶间多蚁,由于荤腥气味所致,宜令司庖者多方致洁,乃杜杀生之渐。
  △杯盘锅盏,曾贮油腻荤腥者,不宜置之低处。
  △酿酒之时,酒工例用沸水泡坛,其中若先积虫水,宜倾之入河。有小蜘蛛者,捞出。
  △蚊性嗜酒,往往溺死,故暑月酒壶、酒坛必须密盖。
  △热炉沸罐,不可置有虫之地、茂草之中。
  △沸水点茶,须以铜盆木桶等物,盛于壶底,然后沃以沸汤。
  △夏间冷炭之上,皆有细虫,宜先期暴之而后入火。
  △坛中汲水之碗,宜用洁白者。
  △雨水新入甏,纳以炽炭,不生水蛭。若已经出虫,宜用细密绸绢,蒙于小篮外,轻轻先置水中,汲篮中之水,其虫不至误入茶罐。
  △坛水若臭,不堪煮茶,河溪又远,不便输运,宜用绢篮,汲去篮中之水,则有虫者渐少,不难挈之入河。否则竟置一废坛中,任其化蚊。
  △废坛所积水蛭,宜以瓦盖之,并勿置檐水下,恐有暴雨冲出故。
  △锡罐磁瓶,若先贮小菜食物,气味未绝者,暑天必有细虫,不可即沃以沸水。
  △案头花罇、水盂,夏间若过两日,水中即生细虫,不可倾之于地。
  △灯盏之中,夏间多有飞虫扑入。宜置一小木架,丹漆朱其四围,以极轻之纱蒙之,罩于灯外。否则灯盏上,用一薄铜盖。
  △造竹木器皿,须先用川椒、硫黄汁煮之,不蛀。
  △新笔用青布裹之,不蛀。
  △貂狐裘帽,悬有风之处,不著杨花,不近米麦,不蛀。
  △毡衣用生芋擦之,不蛀。
  △竹器木器,若浸河中洗濯,宜先拂去其细虫,然后入水,浸时又不可经宿。
  △溺器洗涤后,不得满贮河水于中。

  树艺部
  灼灼名花遍地,纷纷艳卉盈庭。想来尽是杀生因,时值三秋尤甚。一遇红英烂熳,辄思置酒招宾。贪夫对此且欣欣,物类于斯丧命。

  △灌溉田禾,用河泥者居其半,伤生最多。有他物可代者,代之。
  △近海之地,蟛蜞最多,彼处每舂杀田中,用以肥稻。苟力能禁,禁之可也。
  △植竹者每以河泥壅地,取其蕃竹。不知河泥之力,逊于湿灰,以灰能松土,而泥多生蛀耳。
  △竹笋新发,掘时亦宜小心,以春日之土,遍处有虫故。迁移花卉,亦然。
  △桃、梅、榆、柳,多出蛓毛虫,若清明日夜半时,以稻草缚之,其虫遂少。
  △桂树上束芝麻梗,不蛀。
  △修去树上繁枝,宜春冬,不宜夏秋。以夏秋花木叶上,背后皆伏细虫。叶生则虫亦生,叶死则虫亦死故。
  △树有鸟来巢,苟枝低难以防护,勿使其成。已成,宜加意卫之。
  △缸中所植莲花,泥内最多细虫,勿枯竭其水,勿狼籍其泥。
  △蔷薇花开后,其叶多生青虫,宜勿植。
  △菊花枝上,多生龌虫,触之,其膏如血,宜绝此玩。若蔬果上有,采时留之。
  △沟中淤泥,若将灌溉花卉,及堆拥萹豆瓜菽之根,秋间多生龌虫。
  △灌溉花木,不宜用有虫之水。
  △园圃若近池沼,从池内取水灌溉,须先用水杓搅动一番。
  △栽花之家,每渍鸡毛、腐豆之水,逾时用以灌溉。不知其中虫蜡甚多,一近花根,每能引诱群蚁,非惟伤生,又令花枝不茂。宜用小篮一只,将纱绢蒙于外,汲水时埋于水中,则水自然向内灌注,而一虫不入,用过,当即时挂起。
  △所积雨水,最多水蛭,若欲灌诸花木,亦宜用绢篮法。烹茶同此。
  △名花艳卉,最开赏玩之端,与其植之外庭,无宁植之内室。

  卫生部
  谷气足以资神,肉味不宜多食。万病原来从口入,此理贪夫不识。但顾舌根三寸,不念身躯七尺。真是堪怜不堪惜,累及妻孥哭泣。

  △卫生者,不宜食牛肉,能发旧病故,疟后食之不起故。又不宜与韭薤、白酒、栗子同食,物性相反故。
  △犬肉能中毒发疽。怀胎者食之,生子无声。又不宜与羊肠、大小蒜同食。
  △孕妇食羊肝者,子多厄。不可与猪及椒同食。又羊肚不可与酸梅、小豆同食,羊肉不可与鱼脍、乳酪同食。
  △疟疾后食猪肉,能发旧病。同牛肉、芫荽食之,令人肠胃消烂。同荞麦面味食之,令人须眉尽脱。
  △嗜獐鹿者,多消瘦,胆小易惊。又鹿脂不可与梅李同食,鹿肉不可与鮠鱼及鰕同食。
  △兔肉能弱阳,孕妇食之,生子缺唇。同鸡食之,成泄痢。同姜食之,成霍乱。同芥菜食之,发旧病。
  △鹅肉及卵,能成痼疾。又家鸭与鳖,野鸭与胡桃、云耳、豆豉,皆不可同食。
  △鸡发风疾,不宜与葫、芥、柰同食。
  △雉能生疮发痔,有血疾痼疾者,尤宜慎之。又不可与鲫鱼、鲇鱼、麻菰、胡桃同食。
  △鸡肉同糯米,孕妇食之,子生寸白虫。鸡子同干鲤食,子多患疮。田鸡同鲜肉食,子多喑哑。又婴儿多食鸭卵者,胫骨渐软。多食虾者,脚屈难行。
  △孕妇食雀脑者,生子雀目。和酒食之,子患多淫。和豆酱食之,子多雀斑。又不可与李子同食。
  △鳖性多毒,间有赤蛇所化,孕妇食之,生子项短头缩。又不可与鸡肉、鸡子、苋菜同食。
  △孕妇食蟹者,子多横生。嗜鳗鱼鱒鳝者,子多难产。鸭卵与桑椹同食者,子多倒生。
  △河豚系大毒之物,宜永戒不食。
  △多食鲥鱼者,易染瘟疫。多食鲚鱼者,发痰火、疮疥。多食虾者,发疮动风。多食鳝鱼、黄颊鱼者,发病动气。皆水族味之无益者也。
  △鲤鱼不可与犬同食,鲤鱼子不可与猪肝同食,青鱼不可与葵菜、大蒜同食,石首鱼不可与荞麦面同食,鲈鱼不可与乳酪同食,鲫鱼不可与猪肝、鸡雉、芥、沙糖同食,皆水族性之相反者也。

  方便部
  天上人间胜事,勤修方便为先。今年错过待明年,可惜光阴荏苒。日里云为动静,宜思裕后光前。护生之术本无边,惟在随机自勉。

  △长途所乘驴马,乡村所驭耕牛,宜节省其劳,察其寒暖饥渴。
  △鱼虾跃于水面,每动愚夫结网之思。好生者见之,宜私自驱之入水,如脱眷属难,勿令人知。有人捕鸟,亦复如是。
  △秋间田亩既涸,其中深潭,犹有余水,聚集小鱼虾无算。见此涸辙之鳞,或出赀唤人,或随力自救,皆可积德。若出门预持一小杓,更善。
  △河岸有捞起螺蛳,宜投之中流。
  △暑天雨后,庭中倘有积水,宜即时扫去。
  △夏月泥沟内,细虫猬聚,一经烈日,真有屈伸无路之惨,宜障之。
  △夏间若晒有虫之物,宜于太阳初出时,即置庭中,待日光渐渐煏热,诸虫方可逃窜。若弃腐败之物,当投日光不至之所。
  △暑月夜饮,烛火之上,多有扑死飞蛾。宜于午后开筵,傍晚撤席。
  △宴会之后,地上所遗残羹剩骨,每能引诱群蚁,故案桌下,宜先置一废炉受之。不然,或于宾将退时,作速扫开,切勿经宿。
  △夏间食物果品,其子与壳,有甘味者,勿弃于地。
  △暑天腌制鱼肉,其盐不可减少。若风蹄腊品,须以火酒制之。
  △拾化字纸,宜理去其中细虫。
  △行路见聚蚁于道,宜指示人知。若以食物济其饿,须择无碍之所。
  △庭中所结蜘网,宜不时捞去。
  △真实好生者,见他人帐内饱血蚊虻,往往私自挥去。
  △近体衣服,宜不时入水浣濯,乃免生虱之患。又法,用白果肉捣烂,生入面浆内,浆著衣里。又法,收烟叶置席下。
  △暑天勿遗大便于干地。
  △好生之士,己虽不伤物命,然身没之后,不能必子孙之必从。故年高向善者,宜预立遗嘱一通,戒其断杀行慈,永绝荤祭。

  言语部
  禽兽临刑片刻,哀号最属堪怜。霜刀沸水在其前,一语无由置辩。想是宿生在世,口中不发嘉言。君今目击此奇冤,启齿须存方便。

  △好生者,侍食于主,勿言某味食之有益,某味食之无益,使其主营心于口腹。
  △戒杀之人,不应言某处河渠宜浚,某处淫祠宜修,某处神明宜献,某处官府宜交,某处田园宜改,广开种种杀业。
  △明理之士,勿言某人好生,应长寿而反夭亡;某人好杀,应夭亡而反长寿;某人茹荤,而色力康强;某人茹蔬,而形容憔悴。
  △父母眷属疾病,宜延名医疗治,兼劝以专心念佛,勿创问卜求神之议。
  △遇病患之人,宜以正理谕之,勿言某家因祷而生,某家不祷而死。
  △疗治诸般杂症,有害于生灵者,勿传其方。栽花种树之法,亦宜然。
  △伤生为业之人,纵家道颇丰,但当劝其改业,不应称其营生之善。
  △见人放生,宜赞叹以成其美,切勿发阻挠之言,退其善念。
  △亲友前,勿言我嗜某物。
  △烹饪之节,其职司之膳宰,不应言某物当若何调剂,某物当若何调剂。
  △见闻富家盛馔,勿出欣羡之语。
  △途中见水陆异类,但当发救济之心,勿量其轻重美恶、价值贵贱。
  △好生者,不应向人言某处河中有鱼,某物林中有鸟,某处市中有某物。
  △高楼废庙之上,见有雀巢生卵,宜方便庇护,勿向儿童言。草木上有蝉、蝶、蜻蜓等物,亦如之。
  △遇蜈蚣、蜥蜴、蜂虿、蚖蛇等物,不当向人言在某处。遇恶蚁者,勿言聚蚁之所。
  △毒鱼毒鼠之药,其法慎不可告人,见之即须灭其迹。谤佛之书,尤甚。
  △好生之士,不应劝人畜养鸡、鸭、羊、豕、鹰、猫、猎犬等伤生之物。

  劝戒部
  蘧耻独为君子,舜思善与人同。发心度世贵含宏,在在期于感动。若藉一身一口,徒然舌敝耳聋。迭相化导易为功,可与言时休纵。

  △好生者,居近君之位,宜以仁慈之理,启沃君心,劝君修文偃武,薄赋轻徭。更诏天下各府州县,皆建放生之所,勒石题铭,永垂不朽。
  △亲友赴任,宜劝其方按临时,即禁屠戮犬牛。若其地有长河大泽,可为放生池者,劝民勒石,以垂永远。
  △血食神庙,祷祀者所毕集。宜将生死有命之理,鬼神堕落之原,杀业终偿之故,或引佛言,或述因果,勒一碑文于此。
  △城门庙寺,及众人属目之所,皆当以戒杀因果粘出。
  △亲友诞期,宜乘间劝之放生,且使永为定例。
  △求子求名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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