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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幼幼新书-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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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二
叙小儿有病宜早治第四
属性:《外台秘要》∶凡人有少病,若似不如平常,则须早道。若隐忍不疗,小儿、女子益以滋甚。 

卷第二
叙调理小儿第五
属性:《婴童宝鉴》云∶夫人禀阴阳二气,生疾病于三焦,然冠壮易明,童幼难治。黄帝云∶吾不能察其幼小者, 
为别是一家调理耳。此不在《黄帝图经》之论也。(黄帝与岐伯撰《素问》,只说大人十二经脉,即不说小儿。 
黄帝云∶吾不察其少小,赖国有巫方,虽以不经可知天寿之要。)又云∶小儿如水中之泡,草头之露者,以表用 
药,无令造次焉。为小儿脏腑娇嫩,血气懦 
弱,肌体不密,精神未备,故称不易医也。或云∶初生者曰婴儿,三岁者曰小儿,十岁者曰童子。大小各异, 
且不可概而用药也。必明消息形候,审定生死,察病患之浅深,知药性之寒温,乃一世之良工矣。 

卷第二
叙修合药第六
属性:《婴童宝鉴》云∶凡修合药饵,切要分别州土,深晓好恶,明辨真伪。然后精细洁净,炮、 炙、 
爆,一一都了。乃根据方分两,仔细秤定,始可合和。又合和之际,当须用不津器盛药,勿令尝嗅。(《太平圣惠方》 
云∶不可众鼻嗅之,众口尝之,恐损药精气,用之无灵效耳。)又不可全用古方,恐分两差误。今之与古,风俗 
尚乃不同,岂得更 
用古方之分两也。今时医人,修合小儿药物,惟少是妙,故别立圭则,以表今时。凡古用一刀圭者,即今用一 
钱匕。(一钱匕者,以钱满抄一钱末也。)或云∶一钱重者,是等秤之一钱也。明此二说,更无疑焉。夫秤二钱半 
为一分,四分为一两,但根据此修合,必无差误。(为小儿脏腑与大人不同,故立此一篇耳。) 

卷第二
叙用药第七
属性:《万全方》论小儿用药法∶经言∶六岁以下为小儿。然小儿与大人异疗者,以有撮口,急、慢惊忤,疳、痫 
等候,当须别为方论。余病与大人不殊。诸方散在卷中,亦可兼取,详而用之。(如吐泻、伤风、伤寒之类 
,受病一同大人,并 
取同用之。)然小儿纯阳,病则热多冷少,其药宜少冷于大人为得。其有用温药处,当以意减损之;(如水泻、 
白痢、胃冷之 
类,亦用温药也。)若丸散用之,亦在医者裁酌。一月以内可与百日同,周岁可与二岁同,三岁可与四岁同,五岁可与 
六岁同。同者谓同其多少为一服,虽然大约如此,更详其疾之轻重而增减之。孙思邈言龙胆、调中二汤云∶儿 
生一日至七日,取一合分三服。生八日至十五日,取一合半分三服。生十六日至二十日,取二合分三服。生二 
十日至三十日,取三合分三服。生三十日至四十日,以五合分三服。恐五合未得,自斟酌。上此二方,准一日 
以上,四十日以来儿方法具此,后欲处方者,宜一准此为率,乃至五、六岁,皆节次加减之,不烦重述。 

卷第二
叙小儿气弱不可容易吐泻第八
属性:《秘要指迷》论贵贱云∶天地之性人为贵。气清者贤,气浊者愚。乃受父母胎气,既能成人。初生曰婴儿, 
周岁曰孩儿,三岁曰小儿。况婴儿之病难晓,用药与大人不同,故婴孩受气血弱,不可吐泻。所谓病轻药重, 
反受其殃,人命既绝,不可再生。 

卷第二
叙十五岁以下皆可以小方脉治之第九
属性:《惠眼观证》云∶凡生下一七至襁褓内及一岁皆谓之牙儿。二岁曰婴儿,三岁曰奶童,四岁曰奶腥,五岁曰 
孩儿,六岁曰小儿。自一岁至十五岁,皆以小方脉治。 

卷第二
论初受气第十
属性:《圣济经》原化篇。孕元立本章曰∶有泰初,有泰始。浑沦一判,既见气矣,故曰泰初;既立形矣,故曰泰 
始。气初形始,天地相因,生生化化,品物彰矣。故曰大哉干元,万物资始;至哉坤元,万物资生。有生之初, 
虽阳予之正,育而充之必阴为之主。因形移易,日改月化,无非坤道之代终也。谓之妊,阳既受始,阴壬之也。 
谓之胞,已为正阳,阴包之也。谓之胚,未成为器,犹之坯也。谓之胎,既食于母,为口以也。若娠则以时动 
也,若怀则以身根据也。天之德,地之气,阴阳之至和,相与流薄于一体。惟能顺时数,谨人事,勿动而伤,则 
生育之道得矣。观四序之运,生、长、收、藏,贷出万有,仪则咸备。而天地之气未始或亏者,盖阴阳相养以 
相济也。昧者曾不知此,乃欲拂自然之理,谬为求息之术。方且推生克于五行,蕲补养于药石,以伪胜真,以 
人助天,虽或有子,孕而不育,育而不寿者众矣。昔人论年老有子者,男不过尽八八,女不尽七七,则知气血 
在人固自有量,夫岂能逃阴阳之至数哉。 
《圣济经》原化篇。藏真赋序章曰∶水、木、火、土、金为序者,以其相生有母子之道也。水、火、金、木、 
土为序者,以其相克有夫妇之义也。相生所以相继,相克所以相治。维人禀生,命门肇乎。始胎之后,未有不 
相克以成者。原自乾坤交遇于亥,一阳始壬于西北。壬为阳水,合丁之阴火而生丙。丙为阳火,合辛之阴金而 
生庚。庚为阳金,合乙之阴木而生甲。甲为阳木,合己之阴土而生戊。戊为阳土,合癸之阴水而生壬。兹夫妇 
之义,化毓妙理由是出焉。方其壬之兆怀命门,初具有命门,然后生心,心主血,法丁之生丙也。有心,然后 
生肺,肺生皮毛,法辛之生庚也。有肺,然后生肝,肝生筋,法乙之生甲也。有肝,然后生脾,脾生肉,法己 
之生戊也。有脾,然后生肾,肾生骨髓,法癸之生壬也。有肾,则与命门合,而二数备矣。壬者,其一水一石 
之谓欤,此肾于五脏所以独耦。苟徒知在器有权与准,在物有龟与蛇,在色有赤与黑。而六口一水一石之道, 
是未达生化之妙。夫太一真精兆于水、立于石,故火之悍、金之坚、木之桡、土之和得以赅存诸中。其相克相 
治者,乃所以相成耶。犯人之形者,讵可一于相生相继,而欲以收成物之功哉。析而推之,一月血凝,二月胚 
兆,三月阳神为魂,四月阴灵为魄,五月五行分五脏,六月六律定六腑;以之七精开窍,八景神具,宫室罗布, 
气足象成,靡不有自然之序。观妙之士,两之以九窍之变,参之以九脏之动,了然胸次,无或逆施者,盖得其 
始生之序如此。 
《颅囟经》∶夫颅囟者,谓天地阴阳化感颅囟,故受名也。尝览黄帝内传,王母金文,始演四叙二仪阴阳之 
术,三才一元之道。采御灵机,黄帝得之升天,秘藏金匮,密固《内经》,百姓莫可见之。后穆王贤士、师巫 
于崆峒洞,得而释叙天地大德,阴阳化功,父母交和,中成胎质。爰自精凝血室,儿感阳典;血入精宫,女 
随阴住。故以清气降而阳谷生,浊气升而阴井盛。此二者,二仪互换,五气相参。自睹元机,非贤莫趋。 
谓真阴错杂,使精血叙而成殃。阳发异端,感荣卫,合而有疾,遂使婴儿才养,惊候多生。庸愚不测始末, 
乱施攻疗,便致枉损婴儿。吁哉!吁哉!遂究古言,寻察端由,叙成疾目,曰《颅囟经》焉。真凭辩证,乃定 
生死,后学之流,审根据济矣。天和大清,降乘赤海,则谓真一。元气乘之,则母情光 ,荡漾炽然,是 
阳盛发阴,当妊其男也,六脉诸经皆举其阳证,所谓妊衰不胜脏气,则触忤而便伤。好胜而气劣,则母疾三、 
五月而发,皆随五脏。心脏干,而以口苦舌干;肺脏 而多涕发寒;肝脏邪,而服酸多睡;脾脏发, 
而呕逆恶食;肾脏困,而软弱无力。脏妊气平,则和而无苦,胎若劣而强得脏养,至生亦乃多疾。二仪纯阴之 
证,升杂真一者,谓阴盛阳,则父情博,妊当成女也,六脉诸经皆发阴证。若血盛气衰,则肥而劣气。若气 
盛血衰,则瘦而壮气。余脏妊之气皆同男说。孩儿子处母腹之内,时受化和之正气,分阴阳之纪纲。天地降灵, 
日月而化万物以生成。随其时变,大理情纯至一,化成祥瑞之基。全真道一,故生成焉。一月为脉,精血凝也。 
二月为胎,形兆分也。三月阳神为三魂,动以生也。四月阴灵为七魄,净镇形也。五月五行分,脏安神也。六 
月六律定,脐姿灵也。七月精开窍,通光明也。八月元神具,降真灵也。九月宫室罗布,以生人也。十月气足, 
万象成也。太一元真在头曰泥垣,总众神也。得诸百灵,以御邪气。淘异万类,以静为源,是知慎终静远,即 
以守恬和可以保长生耳。故小儿之瘦 ,盖他人之过也。 
《千金》∶凡儿在胎,一月胚,二月胎,三月有血脉,四月形体成,五月能动,六月诸骨具;七月毛发生, 
八月脏腑具,九月谷入胃,十月百神备则生矣。生后六十日瞳子成,能咳笑应和人。百日任脉成,(《千金翼》云∶五十 
日任脉成。)能自反复。百八十日体骨成,能独坐。二百一十日掌骨成,能扶伏。三百日膑骨成,能独立。三百六 
十日膝骨成,能行也。(《千金翼》云膝膑成。)若不能根据期者,必有不平之处。(《千金翼》与此皆同,异者笺注于下。) 
张涣论小儿初受气。经曰∶阴搏阳别,谓之有子。父母气血和调,阳施阴化而成妊娠。全在其母忌慎调养, 
则令儿生下少疾易养。若初不忌慎,则儿无由得安。且婴儿在腹亦可辨男女,诊其母脉,左手沉实为男,右手 
浮大为女。又母若面南行还复呼之,左回首是男,右回首是女。且妊娠一月、两月血脉行涩,其母勿食腥辛之 
物,居必静处。三、四月内形象渐成,无食姜、兔等物。五、六月内,勿食诸辛物等。七、八月内,勿食瓜果 
酸物之类。九、十月内忌食生冷一切动风痰物等。常须端心清虚,坐无斜席,立无偏倚,行无邪径,目无邪视, 
耳无邪听,口无邪言,心无邪念,无妄喜怒思虑,每见伛偻丑恶形容之人则避之,及不得往田野之间睹一切 
禽兽之类。盖母有所动,胎必感之。动、静、听、闻莫不随母。若不根据此法,则男女无由智能聪明,自多疾病 
难养,徒施汤药。又妊娠常须调适寒温,一切忌慎。才有小不调,便须服药去其疾病,益其气血,扶养胎气,则 
生儿强盛。切宜慎之。 

卷第二
相寿命第十一
属性:《千金》相小儿寿命长短法∶ 
儿生枕骨不成者,能言而死。尻骨不成者,能倨而死。(《千金翼》以尻骨为膝骨。)掌骨不成者,能扶伏而死。踵骨 
不成者,能行而死。髌骨不成者,能立而死。生身不收者,死。鱼口者,死。股间无生肉者,死。颐下破者, 
死。阴不起者,死。囊下白者,死。赤者,死。 
相法甚博,略述十数条而已。 
儿初生额上有旋毛者,早贵妨父母。儿初生阴大而与身色同者,成人。儿初生叫声连延相属者,寿;声绝 
而复扬急者,不寿。儿初生汗血者,多危不寿。儿初生目视不正数动者,大非佳人。儿初生自开目者,不成人。 
儿初生通身软弱如无骨者,不成人。儿初生发稀少者,强不听人。(《圣惠》云不听。)儿初生脐 
小者,不寿。儿初生早 
坐、早行、早语、早齿,生皆恶性,非佳人。儿初生头四破者,不成人。儿初生头毛不周匝者,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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