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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圆觉学+太虚大师-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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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能開此法會,利益當機,是為酬說因。酬請者,即酬答諸大菩薩照堈f法之請
也。如本經舍利弗及彌勒三請演說妙法,乃為說之,是即酬請之義。
乙、破疑執  此復析為破疑、破執二義:破疑者,破眾生之疑。眾生之疑有二
:一為耽涅槃之二乘眾生,自謂已得自度解脫,疑彼大乘佛果永無我分。一為發大
心之菩薩,雖已發大乘心,然因舍利弗等已具種種功德智慧,尚於大乘無分,故自
疑亦難成佛,馴至失心退轉。自此經諸品出現後,闡發三乘唯是一乘,聲聞悉當作
佛,而三乘眾生之疑破矣。破執者、破眾生之執。眾生執中,有大乘執與小乘聲聞
執之別。聲聞又分四種:一為曾發菩提心,而因怯弱已至退轉,遂發小乘心修行得
果,如舍利弗等是也。二為菩薩應化示現為聲聞身,如富樓那、阿難等是也。三為
未發大乘心,未修大乘行,但著於小乘,自謂已得滅度而铡詾榧淳烤沟卣摺K臑
勤求世間禪,或已證初禪、二禪、三禪及四禪者,未得謂得,未證謂證,自謂與佛

無二無別;如楞嚴經所說之無聞比丘,本經所說增上慢之阿羅漢是也。大乘亦分二
種:一為從凡夫地即發大乘心修菩提行者,此名頓悟菩薩。一為先發大乘心,已至
退轉修小乘行,後復遭遇法會,重發大心迴向佛乘,此名漸悟菩薩。在四種聲聞小
乘中,除應化示現聲聞身之菩薩原本無執,及增上慢之阿羅漢尚未證果無有可執者
外,其餘兩種聲聞,均自謂所證之果即是佛乘,所得涅槃無可再上,此即為聲聞小
乘之執。自本經出現,乃知所得涅槃,不過解脫於三界生死之苦,仍居暫息之化城
,而小乘之執破矣。在二種大乘中,均以為證小乘果之人再不能發無上心,修菩提
行,證究竟涅槃,圓滿無上妙功德智。以此種種,悉為我大乘人所修證,非小乘所
堪,此即大乘菩薩之執。自本經出現,乃知小乘證果,正為修大乘法之方便,以彼
已解脫於三界煩惱,即可直趨於無上涅槃,而大乘之執破矣。
丙、彰記行  此復析為彰記、彰行二義:彰記者,佛自成道後,未為聲聞授菩
提記,今因時機已至,為諸聲聞悉皆授記,故說此經即為彰記。彰行者,佛為六道

輪迴眾生說二乘法,然實唯一乘。此經正以彰二乘之權,一乘之實,亦即是彰一乘
因行為絕之因行也,是為彰行。
丁、利今後  此復析為利今、利後二義:利今者,指利益遍於佛說法之時言。
利今亦分二種:一為果記利。如佛為諸大弟子親口授記,決定成佛。諸大弟子因是
決定勤求無上菩提,修入佛乘,是名果記利。一為現證利。如佛說妙法,龍女立地
成佛,餘眾悉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是名現證利。利後者,如於後末世,有人
受持讀誦是經,即為供養佛之舍利。又自佛示現迄今二千九百四十八年,因此經典
,正法、像法、末法悉獲利益,均名利後。
戊、顯時機  此復析為顯時、顯機二義:顯時者,顯明說經之時期也。或別為
五時,或云三時,或云唯一時,說各不同。玄奘法師則謂:各時說教,因機不同,
實則唯是一時之教。特隨時相長短而現,而實亦並無有時分之相可見,故唯是一時
。茲可略為第一時多說有,第二時多說性空相空,至第三時則說此妙法蓮華經等。

為顯露第三時中道了義、開權顯實之教也。顯機者,顯說此經之機也。從根本言,
機唯是一,以眾生本具同一法性,同以真如法性為性。但以眾生種姓不同,故令說
經之機亦隨之不同。或先說小乘,使先證果,後入大乘,此一機也。而此經所正被
之機,即使曾發菩提心,怯弱退失,流入小乘之聲聞眾,再發大心,重趨佛乘,此
則本經之機也。
二  明經之宗旨
本國古德總判經論,約分四宗:一、立性宗,明法有體性。二、破性宗,明法
有相無體,如成實論是也。三、破相宗,明法相亦空,如般若等經是也。四、顯實
宗,顯中道了義之一乘實相,如華嚴、法華等經是也。此經即屬第四宗。至於依文
判教,教凡三類:一、多說有宗,雖多說有總歸於空,如阿含等小乘經是。二、多
說空宗,雖多說空不礙於有,如般若等經是。三、非空有宗,說真俗二諦非空故名
為有,說我法二執非有故名為空,如華嚴、法華等經是。以上義故,此經攝於中道

了義宗,然亦盡攝各宗,以此經能顯示諸法實相,而總括趨入無上乘之方便也。
三  解經品得名
先解經得名,即解釋經睿病C罘ㄉ徣A經五字,梵云薩達摩奔荼利迦素呾
攬。薩、正妙之義,平正正直為正,眾善畢彰為妙。達摩、法也。奔荼利迦、白蓮
華也。素呾攬、經也。亦譯契經,以能契於說法之時、及契於眾生之機也;亦略稱
為經。
經名妙法者,具妙以成法,因法以彰妙。蓋自有此經,而一切大小乘眾生皆知
迴向於一乘如來智慧,即知以一切根本智、後得智,證於理智無別之法性。而此法
性、即為真如平等法界之本來實相。故此經名,堪稱妙法也。經云開佛知見者,一
真法界平等實相,生佛無二,本有不可思議之妙相妙用。若由證知心空、法空,隨
順無上妙智以證於不二法性,即可顯現本具之無邊功德,以順成此不可思議之性用
。然眾生不悟,恆迷洠ъ稛⿶郎篮V小7鹉艘愿局恰⑨岬弥撬C之廣大性用,

向眾生性海煩惱中而開發之也。經云示佛知見者,即佛偶所證得之佛乘、涅槃、解
脫三德之理顯示眾生,使莫不知同具此三德涅槃與佛無二是也。經云悟佛知見者,
即顯示佛所成就之菩提圓滿報身,使眾生知可依以修習,得悟入於佛智是也。經云
入佛知見者,因眾生在無明煩惱中,不復知有佛乘之無上妙果。佛乃開示解悟,使
之因悟趨行,得漸證入,於是修於一乘因行,以入於佛之知見是也。以上所說,若
理若智,若因若果,均名妙法。又此妙者,絕對之妙,何以故?以在三惡道惡法中
,若為言人天之法,即為妙法。然福果易空,乃為說四諦、十二因緣之二乘法,以
較人天之法,即又為妙法矣。然二乘妙法雖可解脫於三界生死輪迴之苦趣,而於一
心本具之法身、般若德用,實未能成就,則二乘法仍非究竟妙法。故惟有唯一大乘
,始足為究竟妙法也。是故未有法華會以前,佛所說種種法各為妙法;法華會既開
以後,則從前所說諸法,不過為趨入佛智海之方便因緣,惟此經義能偶一法界攝入
一切法界,乃堪稱為圓融絕待之妙法也。

經名蓮華者,所以彰喻。蓋蓮花與眾花異,蓮花未開之先即已有實,喻真如法
性不因生滅而起,佛本具足一切智德也。蓮花既開實即同時顯現,喻真如法相隨時
隨機無不顯示開露也。蓮花既落實即圓滿,喻幻妄既銷,本來之真如實相、一切妙
功德智,及一乘之妙果,無不圓滿具足也。真如智德,生佛不二,徒以眾生妄想執
著,不能顯露受用。佛乃以方便善巧誘化眾生,若去煩惱,若去無明,無非為實施
權。後乃開權顯實,卒使眾生了知一一方便皆為趨向於無上之一佛乘;而此一乘,
即具足無量方便乘。迨一乘顯現,而諸方便乘亦融,有如白蓮華之花落而蓮實顯現
也。以有如是等義,故是經名為妙法蓮華經。
次解品得名,即解釋經品之名也。本經計共二十八品,有從法得名者,如方便
品等是也。有從喻得名者,如譬喻品、藥草喻品等是也。有從人得名者,如法師品
、提婆達多品等是也。有從事得名者,如序品、授記品等是也。有從人法得名者,
如授學無學人記品等是也。有能所為名者,如分別功德品是也。有因果為名者,如

隨喜功德品是也。有三義為名者,如五百弟子授記品是也。有不定為名者,如安樂
行品、見寶塔品是也。均可依類以為辨別。
四  顯經品廢立
本經計有三譯:姚秦鳩摩羅什譯本,最為通行。然鳩譯原只二十七品,無提婆
達多品。至梁末真諦法師,始從梵文原本譯出。并增置於見寶塔品之後。鳩師於童
子之年,即具耆宿之德,其譯著向為學者稱頌。今鳩譯既無此品,于是後增之品人
遂引為疑議矣。第本經各譯,均有提婆達多品,且均在見寶塔品之後。考其文義,
後先亦無抵樱xF譯偶缺,或以具葉脫簡以致漏譯一品,亦未可知。且經名雖佛當
時所命,而經品多為結集經典之人所分配,或為後來受持讀誦之人所分配,如梁昭
明太子配金剛經三十二分之類,容不免間有舛錯,要不足為全經之疑難也。
五  彰品之次第
經品次第,為一經之茫j。鳩譯本經各品及真諦法師譯增之提婆達多品,共二

十八品,教義品次,互為銜接。惟流通分中囑累一品,在神力品之後,藥王品之前
,此與諸經通例微有不同。正法華經及添品法華經,均以囑累品列於經後。鳩譯維
摩詰經亦以囑累品列後,而此譯獨列於流通分之中間。或其本無用意,然讚勸既周
,化緣已畢,慇懃付受,遠使流通,故有此品。要以居後為合宜耳。

六  釋經之本文(廣如下述)
釋  經  文
本經二十八品,計分三分:首、序品為序分;次、自方便品至常不輕品,共十
九品,為正宗分;次、自神力品至囑累品,共八品,為流通分。正宗分有諸釋之不
同,試分說如下:唐窺基大師將正宗分約為境、行、果三門:以自方便品至持品,
共十二品,為顯一乘之境。安樂行品、從地涌出品二品,為顯一乘之行。自如來壽
量品至常不輕品,共五品,為顯一乘之果。又、嘉祥吉藏大師,則將正宗分約為乘

權實與身權實兩大分:以自方便品至安樂行品,共十三品,為明乘之權實。以自從
地涌出品至法師功德品,為明身之權實。天台智者大師之分跡本二門,似之。而以
窺基大師之科判,較諸家為特勝,因由了解妙境,即可發起因行,趨入佛果故也。
序品第一
甲一  序分
天親菩薩論說此序品,有七種成就,為他宗所無,茲述如下:一、序成就,即
由如是我聞至耆闍崛山中一節是。以親聞之人,說教之時,說教之主,說教之處,
圓滿勝餘故也。二、眾成就,即與大比丘眾一節是也。三、時成就,即為諸菩薩說
大乘經以下一節是。以先說無量義經具十七名,勝於餘經故也。四、隨順威儀住成
就,即佛說此經已結跏跌坐一節是也。五、依止說因成就,即爾時佛放眉間光一節
是也。六、大眾現前欲聞法成就,即爾時彌勒菩薩作是念一節是也。七、文殊師利
答成就,即以宿命智顯現過去因果,能作是答,并為餘經所無故也。第一與第二種

成就,為通序,以與通常之序相似。第三至第七種成就,為別序,則以別敘此一經
之所由緣起也。
乙一  序成就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耆闍崛山中。
如是我聞,一切經首多置此語,茲釋其義:一曰、遵遺教:因佛臨涅槃時,酬
優波離、阿■樓陀、阿難等之請,特命置此四字於經首,故經首用此遵遺教也。二
曰、斷三疑:眾生之疑有三:一疑,佛因大悲從涅槃起,更說妙法。二疑,更有佛
從他方來,住此說法。三疑,阿難轉身成佛為眾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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