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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辽西夏金元史-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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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年一直存在到1150年,1200年以后又曾作为一种军事上的权宜机构而 
重建。蒙古人建立的元朝沿袭了金朝的这个机构,并将其演变成一套健全的 
行省制度。由此可见,“省”这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行政制度的基本单位, 
可以往前回溯到金朝,此后又历经元、明和清几个朝代,一直到1911年民国 
成立之后。行台尚书省这个名称中的“行”一词,表明了它最初的可变动的 
性质,也就是说,它不像中国一般的地方行政单位那样,明确地设置于某个 
固定的城镇,而只是被设置于当时认为政治上适合的地区。此外,这个官署 
也不是一个独立的机构,它从属于尚书省,因而也就成为中央制度下派属的 
一个部门。女真人在对新占领的地区和人口,从一般性统治向更为集中的管 
理方式转化的过程中,就是通过所创建的这一制度,朝着中央集权的统治方 
式迈进了一大步。在这个官署所掌握的许多职权中,有一项就是通过科举考 
试,为官僚制度选拔人才。建立于1136—1137年的大齐国的崩溃,为齐国那 
些文官打开了进入金国的新官僚机构的途径。不过,女真人中的特权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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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仍然把持着统治大权。 
       尚书省的情况也是如此。它早在1126年就已在东北的上京被设立,那时 
  金对宋战争的胜负还未见分晓。尚书省很快就发展成一个完备的而且是最重 
  要的行政官署,在金朝的整个统治时期,它都是主要的决策机构。尚书省的 
  名称与它下属的各种机构的名称一样都用汉文,其执政官员大多数是皇族和 
  其他女真贵族,后期也有些契丹人、奚人和很少数的汉人、渤海人在这个官 
  僚机构中担任了较高的职位。 
       尚书省的最高长官是左丞相。在这个官署多年执政的16名官员中,有不 
  少于11人出自完颜宗室,4人来自其他女真部落,还有1人是渤海人。而右 
  丞相一职,曾一连五任由皇族出任,两任是其他部落的女真人,两任是渤海 
  人,三任是契丹人,还有两任是汉人。但在尚书省品级较低的官员中,契丹 
                              ① 
  和汉人却占了很大的比例。皇族在决策机构中占据如此优势的现象是很有趣 
  的。对比那些汉族王朝如唐、宋的统治惯例,皇族中即使有人能够成为最高 
  级官员,也是非常罕见的。 
       女真人认为,比起儒家那些抽象的有关伦理道德的准则,他们部落联盟 
  的忠诚,对于金朝是远为有力的保证。至于在金朝的政治机器中存在已久的 
  贵族政治与汉族官僚机构之间的敌对,其最后解决的结果肯定是对贵族政治 
  和部落派系有利的,至少在最高的决策层是这样。 
       除了尚书省外,还有两个中央机构,就是中书省和门下省,但这两个省 
  的地位与尚书省却无法相比。有一段时间,在三省之上设立过一个“领三省 
  事”的官职,并成为中央官制中的一个层次,但在1156年,当海陵王统治时 
  期,这个官职和中书省、门下省一并被取消了。从此以后,只有尚书省仍然 
  存在。所有这些官制对于后来蒙古人的元朝都造成了深刻的影响,在元代, 
  中书省成为最高的政治决策机构,而尚书省却仅临时性地存在过。 
       另一个中央机构是御史台,这个官署在中国各朝有很长的历史。金于 
  1138年建御史台,终金之世而未改。御史台在海陵王和世宗时期曾被提到很 
  重要的地位,1172年和1181年它又两次被扩充,地位也有所提高。在章宗 
  统治时期还进行了一些变革,这些变革都有助于提高这个对官僚制度下各个 
  部门行使政治上的批评和监督职权的机构的地位。值得注意的是,世宗曾将 
  御史台中考中进士的人特别加以晋升,因为对于这个事事均需慎重处理的机 
  构,他认为这些人特别适宜。 
       从12世纪40年代起,尚书省之下就设有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工 
  部、刑部和兵部,数个世纪以来,它们一直是中国中央官僚制度中的主要部 
  分。六部的组织结构和作用根据中国当时盛行的模式而在唐、宋 (还有辽) 
  各有变化,这里无需赘述。这里应提到的另一个中央机构是枢密院,始建于 
  1123年,在与宋交战期间曾经南移,一度掌管过有关汉族人口中诸如赋税、 
  徭役和兵役等事务。枢密院后来发展成为皇帝的一个参谋部,是中央最高的 
  军事指挥机构。从这点来看,它与宋朝的枢密院非常相似,但对比于宋朝的 
  行政官署,金的枢密院一直是从属于尚书省的。 
       海陵王统治时是官署设置最多的时期,他为了把金朝国家从部落的和贵 
  族的政治体制转化为中国的官僚政体而采取了大量措施。到 12世纪末,几乎 
  所有宋曾设立过的中央官署都已有了金的摹本。它们的名称可能不同,但作 

①  '310'三上次男在《金代政治制度研究》,第2 卷,第217 页排列了一个打破民族界限的最高官员任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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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却是相同的。在这些官署中,还确实包括了那些明显具有汉族传统特色的 
  机构,诸如掌管天文、占星的官署,国史馆,以及掌管与皇帝家族和礼仪事 
  务有关的各种行政管理机构与部门等。 
       不过还有另一方面,那就是金朝同时还忠实地继承了契丹辽 (还有渤海 
  国)的许多传统。与那些正统的汉族王朝通常只建一个国都不同,辽立有五 
  京,金朝也是如此。这两国的情况都可以作如下解释:即它是连统治者也还 
  没有固定居处的那个时代的残余,同时也是一种依季节不同而移居的仪式化 
  制度的遗留。从一个更实际的角度上说,多国都的制度也为在不止一个场所 
  建立中央集权化制度提供了某些手段。金朝的五京制度特别复杂,因为像南 
  京和中京的名称,在不同时期所指的,都不是同一个的城市。 
       通过国都名称的变化,能够很清楚地看到金朝主要政治中心转移的情 
  况。燕京(今北京)在被海陵王立为政治中心以前一直称为南京,而从海陵 
  王以后,则被称为中都,蒙古人攻陷北京以后,洛阳又成为中都了。 
       在汉族人口占优势的地区,地方行政制度机构主要是按照唐、宋等朝代 
  汉族的统治模式建立的,因此它是金朝官制中比较缺乏有特色的部分。县和 
  府 (或州)是地方行政机构的基层单位,它们行使职能的方式多少与同时代 
  汉族的宋朝类似。县、州之上相当于省一级的机构,是路,金朝共有19路。 
  在地方和省一级的行政机构上,宋与金之间行政区域惟一的不同在于金朝的 
  地方,部分地属于军事组织,而在边境地区则是部落组织。这些将在有关金 
  朝兵制的小节中再作概括的介绍。 

                                    人才的选拔 

       即使从上一节对于金朝官制的简要叙述中也可以看出,这样一个官僚体 
  制对于官吏的需求是大量的。有关金朝后期官僚体制中的官吏数目,我们可 
  以通过图表得到一些概念。在1193年官吏数目为11499人,其中4705人是 
  女真人,6794人是汉人。这个数字在1207年据说已提高到总数为4。7万人。 
  由此来看,金朝拥有官吏的数目,至少可以与北宋前期相比(1046年是1。27 
            ① 
  万人)。 那么,为数如此众多的官吏,是通过什么途径入仕的呢? 
       正如在此之前的辽朝一样,金朝也采取一种双重的取士政策。在汉族一 
  方,建科举之制,根据人的才能高下来取士;与此同时,人才的选授和升迁 
  还有另一个区别对待的原则,区别的依据,则是个人所出身的社会集团关系 
  或个人的地位。因而,这样的一些制度诸如荫袭制、世袭职官、以官功入仕 
  等,都成为入仕途径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科举取士和某些社会群体有优先 
  权这两个原则之间,金朝一直努力寻求一些保证女真人特权的手段。开国初, 
  当女真人占领辽朝领土以后,曾将辽朝的官制简单地纳入金的官僚机构之 
  内,正规的取士制度却发展得颇为迟缓。 
       金朝科举制始建于1123年,那年金朝第一次开科取士。从1129年起, 
  进士科的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后来则是一年一次。最初 (即金刚刚吞并了 
  宋的领土的时候)南方与北方的考试有所区别,称为南北选。北方侧重于词 
  赋 (据说是在早期),而南方偏重于经义。造成这种南北差别的一个原因, 

① 关于宋代的数字,见'255'爱德华·A。克拉克:《宋朝初期(960—1067 年)的市民职役》,第55 页。金 

代的数字,见'646'  《金史》,卷55,第121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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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是想让北方的科考更容易些,因为曾为辽朝遗民的北人,在女真人的眼 
中可能要比南人更可信赖。经义科的考试一度曾被取消,在1188—1190年又 
重新恢复和组织。除了五经(易、礼、诗、书和春秋)之外,还要考《论语》、 
 《孟子》和《孝经》、《扬子》(扬雄的《法言》),以及道教的经典《道 
德经》。 
     虽然具有实权的职位,特别是最高层的职位,大多数都由女真人把持, 
但汉人还是通过进士科考试,找到了进入官僚集团的重要途径。在金代,有 
越来越多的汉族高官是通过考中进士,而不是通过诸如赐给某人官爵或者军 
功等等途径取得这种地位的。不过非汉人和非女真人 (如契、奚和渤海人) 
在科举中的地位却似乎无足轻重。在整个金朝统治的历史时期,可能仅仅有 
五个渤海人和一个契丹人考中过进士。 
     世宗皇帝肯定意识到自己的不足,科举制度则为国家提供了可靠的职 
官。因此在1173年,他特地创立女真进士科,为女真人打开了一道新的入仕 
之门 (在此之前还没有过为女真官员设立的考试科目),并鼓励他们多中进 
士。专为女真人设进士科可能有双重目的:它既与世宗竭力想保持女真的语 
言和习俗的总原则相一致,同时也有可能出于一种考虑,就是希望能有更多 
的女真平民进入官僚集团,以此来取代多少有些桀骜不驯的女真贵族们。但 
是,不同于渴望抓住科举之机以进身的汉人,从总体来看,女真人不中进士 
照样可以得到入仕和升迁的机会。在位居高官的208个女真人中,仅仅有26 
人中过进士。对于他们来说,他们的民族特权和世袭特权仍然是入仕和升迁 
的主要途径。 
     荫袭为一种重要的特权,是专门给予那些欲将自己的官位作为一个等级 
传给后人者。从国初到世宗统治时期,对于七品以上官员所荫家庭成员的数 
量还毫无限制。后来定荫叙法,按官员等级规定了所荫之人的限度,最高的 
一品官可以荫六人,以下根据官品,所荫人数递减,八品以下则不可用荫。 
这个规定当然是对高品级官员有利的,而他们中又以女真人为主。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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