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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屋2003-05-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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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些,原注太简略,等于未注的,也给补上了不少。如张其锽,原来只注“吴佩孚的秘书长”七个字(⑶320),我于是将他的生卒年、籍贯、别字、经历、著作等等一一补注出来(华272)。
  《〈一天的工作〉后记》中提到绥拉菲摩维支早年曾在《亚佐夫海边报》上发表作品。人文版《全集》对这一张报纸的注释只有八个字:“亚佐夫海,即亚速海。”(⑽377)对于一个报纸的名称,这样注和不注差不多。我查明另注为:“即《亚速海沿岸边疆区报》,一八九一年至一九一九年顿河畔罗斯托夫出版。”(下368)这才符合了注释报刊名称的体例。
  想在每个注释的人名后面添上生卒年,也是件颇为费力的事情。人文版《全集》颇缺漏了一些(我是指1981年版《全集》出版时已经去世的那些人),我尽力查明补上了一些,例如孙美瑶(⑴219,坟183)、彭允彝(⑶159,华133)、冯史丹堡(⑹626,下625)等,都查明补上了。有些人,如刘百昭,就没有能查出来。李秉中的卒年人文版《全集》是注出来了的,生年一直空着,后来我从《黄埔军校同学录》查到了。在这本《同学录》里,同时还查明了他的籍贯是四川彭县(今彭州市)人,而不是人文版原注的彭山(⑷142,三109)。
  订正籍贯的还有。如毕磊,旧注为湖南长沙人(⑷26),订正为湖南澧县人(三16)。
  裴多菲,在《鲁迅全集》中多处有注,卒年原来注的都是1849年,说他“在与协助奥国侵略的沙皇军队的战斗中牺牲”。(⑴113)我根据最新资料将注文改为:他“七月三十一日在瑟什堡战役中失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发现的档案材料表明,当时他是在一批匈牙利战俘中被押送到西伯利亚,就在那里死于肺结核”,而将其卒年改为“约1856年”。(坟90)
  再一件事,将旧注没有注明的一些人的原名补上去。例如,“扑满”是汪精卫的笔名(坟190),“达伍”是廖沫沙的笔名(伪206),“郭明”是邵洵美的笔名(且12),胡绳本名项之迪(伪489),艾思奇本名李生萱(且24)等等。
  我这样辛辛苦苦地改好,急急忙忙的寄还,可惜的是他们并没有全部照改,以致让有的误注漏网,出现在书上。这里可以举一例证。元朝八合思巴的生卒年,人文版《全集》照抄《辞源》,注为1235—1280(⑸461)。这两个年份都是错的。我据《元史》本传查明,应该是1239—1279。我在《举一点例》一文中把这一发现发布了出来(见浙江人民出版社版,朱正著《鲁迅论集》第111页)。而拿给我看的校样中,其生卒年还是写的1235—1280。我看到这里,还在致出版社的信中提到:这样抄人家的误注,就是留下抄袭的铁证。我当时就给改正了。这是我自己很得意的发现,当然要郑重其事的用上去。可是这次看到印成的书,赫然在目的竟还是那两个错了的数字。我只有连声叫苦了。因为这一修改我印象太深,可以作为漏改校样的铁证。是不是还有其他例证,我不能确说,但愿没有了才好。
  前面我说过,因为只给我一份校样,我改过退去之后手边即无校样可以查对比较,这样,造成的遗憾就太多了。各册之间,同一个注头的注条无法比较、协调,同一个人,在不同的书里,生卒年都不统一。随手举几个例吧。张学良,有的注了卒年(伪25),有的未注卒年(三344)。牛兰,一本说他的生卒年是1894—1963,出生于乌克兰(且13),另一本说他的生卒年是1897—?,是波兰籍犹太人。(三406)他的经历两本说的也颇有出入。同一部书出现这样的矛盾,真太遗憾了。我也曾预料过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因此我不止一次向他们提出:在开印以前让我看一遍,寄到长沙给我看,或者我到杭州去看都可以,由他们决定。同时我声明看最后的这一次样不另收费,再干十天半月的义务劳动。给我的答复是没有必要。我想,当然并不一定非我看不可,社里如果抽一个经验多一点的编辑,将各本放在一起检查一遍,大部分毛病是可以消除,不致出现在书上的。可惜我的这个希望落空了。
  上面我说的许多,都是说我为这书做了些什么工作,似乎这书所有的成绩,较前所有的进步,都是我做出来的。这显然不是事实。集体项目就是集体项目。尽管各人交出的稿子有高下之分,还是每人有每人的贡献,至少,在主观愿望上,每人都还是愿意竭力做好的。这里,我愿意说一下老友得后兄的工作,他早年就出版过《两地书研究》、《两地书全编》等书籍,深受学术界的推重,他对《两地书》的研究,据我蠡见在国内无人可及。他做的这本《两地书》是整个这部书中最好的一本,我看校样时,根本不必大动,只作了极少技术性的修整。陈琼芝做的《三闲集》、《二心集》也很好,校注两个方面明显比1981年版有不小的进步。而且她特别认真,像藏原惟人的生卒年,她是写信到日本去查明的。姚锡佩做的《南腔北调集》也是很不错的,她利用了鲁迅博物馆藏书这个大优势,做出了别人作不出的成绩。只看那一篇《林克多〈苏联闻见录〉序》的注释,就比1981年版高出许多。与鲁迅无直接关系的注条,她偶然也出点小错,例如关于北宁路(三392)原稿没有注对,这不过是小毛病,改起来很容易。总之,各有各的成绩,就不各各分说了。
  文章做到此处,要说的事都说了,本来可以就此完篇。最后再来一点余兴,讲一下“审读”一说的由来。
  这工作进行了相当一段时间之后,我相信甲乙双方对我工作的质与量应该有一点共识了,于是向黄育海先生提出:原先我拒当主编,是不想太劳累了,现在我实际上做了主编的工作(说实在的,我主编过别的几种书,没有这样累),那就还是署上主编的名义吧。在电话中,黄先生立刻表示了同意,后来寄来的协议书打印件上也写了我做主编的事。过一段时间之后,黄先生又在电话中告我:不能用主编这名义了,因为有人表示不能接受。我没有问是谁,但我知道一定是本领极大之人,让他屈居于我这主编的名下,当然有失身份。我也是个十分知趣的人,立即表示欣然同意:谁不愿接受我,我不做他的主编就是呗,他做的那一本上,不要印我的名字,就按我修改之前的原校付印好了。可是等到我看到印好的书,虽然每一本上都没有印朱正主编字样,但也没有一本是按我修改之前的样子付印的。也许是无意完全抹煞我的工作,就给了我一个审读全书的说法,其实要避开主编二字也没有什么,只是审读二字距实际稍远了一点,我审读过若干书稿,还没有另外哪一本是这样审读的。叫改定,修改定稿,似乎符合事实一些。
  绀弩有一联诗:中年多隐痛,垂老淡虚名。我很喜欢。垂老淡虚名,一种多么令我向往的境界呵!面对着这么一部充满着缺憾的书,给一个主编的名义,未必增加我多少分量,不给,也未必减少我多少分量。重要的不是虚名,而是实事。我是把这当作我自己的事情来做的。我做了这些,尽管这书的毛病、不足,还非常明显,但也已经足够证明我原来说的:1981年版《鲁迅全集》还大有改善的余地。
  二十多年前,我出版了一本《鲁迅回忆录正误》。胡乔木看见了,他在给教育部的一封信里提出,它可以作为编辑学的参考书之一。(胡乔木《就试办编辑专业问题复教育部信》,见《胡乔木谈新闻出版》,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530页)。我没有想到过有人会从编辑学的角度看我那本书。我想,我给这部《新版鲁迅杂文集》改过的那一大堆校样,要是能够整理出版,应该更可以作为编辑学(至少是其中的注释学)的参考读物了。只是未必谁还有这样的眼光吧。
  注释:
  〔1〕本文用这种方法注明引文出处:加圈的阿拉伯数字,表示人文版《鲁迅全集》的卷数,后面的数字表示页码。而浙江版,则在页码之前分别用七个不同的汉字表示七本书:坟,表示包括《坟》在内的那一本;华,表示包括《华盖集》在内的那一本;三,表示包括《三闲集》在内的那一本;伪,表示包括《伪自由书》在内的那一本;且,表示包括《且介亭杂文》在内的那一本;上,表示《集外文集》(上);下,表示《集外文集》(下)。

  呼

  唤学理精神
  ——历史人物评论例话
  ? 傅惠成
  在历史研究中,对历史人物的评论需要遵循学理化原则,所谓学理化原则,即是要排除学术和理性之外诸如政治、宗派与个人的感情及功利因素,从评论对象的实际出发,进行有根有据的理性阐释,从而得出符合实际的结论。但近年来,一些有关人物评论的文章,却往往只凭主观臆想,对历史人物随意下判词,以冀标新立异,哗众取宠,严重地亵渎了学术的严肃性,希望引起学界的注意。
  《书屋》杂志2002年3月号上,王澍先生《中国近代著名人物败笔拾遗》(以下简称王文)一文,将康有为、严复、孙中山、宋教仁、章太炎、胡适、鲁迅等近现代重量级人物“排起队来”一一“指瑕”,名之曰“败笔拾遗”。由于王文只是凭自己的感觉和印象给评论对象遽下断语,因而在揭示名人的所谓“败笔”时恰恰自己铸成了真正的“败笔”。
  即以王文对鲁迅的评论为例,其指出鲁迅的第一个所谓“败笔”是“受尼采的影响,批判面过宽,过于刻薄了”,说鲁迅“误认为批判是拯救世界的惟一手段了”。这与历史事实不符,甚至大相径庭。
  众所周知,鲁迅思想,尤其是其早期思想曾受到尼采哲学的影响,但鲁迅只是从内容庞杂的尼采哲学中汲取一小部分,且从中期以后,即又相当深刻地批判了尼采的消极面,“中国最早从思想上真正接受尼采哲学影响的人是鲁迅;中国第一个从思想上真正对尼采哲学进行深刻批判的也是鲁迅”〔1〕。因此,鲁迅精神与尼采精神有着本质的不同,鲁迅精神是建立在对现实有清醒认识的基础上,为了民族和人类解放而发扬个性,奉献自我,尼采精神则是自诩为太阳,以个人为中心,视他人为庸众,倡扬所谓“超人”哲学,二者在出发点和终极目的上皆迥然不同。鲁迅精神表现在他的杂文上,其特点即是涉及面极广,几乎涵盖了中国人生活的各个方面,在指摘时弊和进行国民性批判时,“他总是选取某些人的具体言行施以毫不宽假的讽刺”,而往往“在讽刺正面之敌的同时将不怀好意、心存侥幸的看客的眉毛也一并燎去”〔2〕。也正“因为触及了类型的缺陷,讽刺不留情面,这才有了被讽刺者所叫嚷的‘刻薄’、‘油滑’”〔3〕。至于“批判是拯救世界惟一手段”,鲁迅从来没有这样认为过,相反,鲁迅却认为:“无破坏即无新建设,大致是的;但有破坏却未必即有新建设”,所以,鲁迅痛心疾首于中国人的“寇盗”和“奴才”式的破坏,而苦苦呼唤“要革新的破坏者,因为他内心有理想的光”〔4〕。而鲁迅就是一个革新的破坏者,“是一个能使自己严整的战士”,而“真正的战士并不是完全不负责任的破坏者,他要在破坏陈旧势力的战斗中不断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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