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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厓山-第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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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示户部拨款,让各地修好县衙监狱等等,以维持朝廷体面这自然是必须的,不过,萧统却从治安恶化里,看到了其他。毕竟现在不是因为人活不下去而导致犯罪增多,相反,现在很明显的,是台湾岛上的百姓生活渐渐好了,至少吃穿不愁,要说缺的,也就是所谓精神文明了,吃饱穿暖,挖完地了没事干,去犯犯罪,似乎也是常理。那么,这恰恰说明,如今小朝廷的政策,是完全正确的,萧统所要做的,绝不是司徒不群等人劝谏的那样“行王道施教化”,搞过去那套,他必须坚定的按照现在的路线走下去。至少,到了立即让台湾百姓有丰富业余生活的时候了,萧统想到。

至于治安问题,也确实该解决了,如今台北街头,居然有人因为争风吃醋当街杀人,是可忍,孰不可忍!

第九十八章 明正典刑(1)

 一个运转正常的社会,必然会有犯罪,有种种破坏既定规则的事情发生,规则本就是用来破坏的,就像秘密就是用来泄露的一般。萧统完全不担心台湾治安恶化会怎样如何,如何说台湾都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还要朝廷要官府干什么?

可是,对于恶性事件,萧统自然得管,可是发展期间,若是行法太厉,很可能会造成不好的影响,可是,若是对于公然挑衅官府的行为不加严打,岂不是显得朝廷软弱?

于是,经过斟酌,很快,朝廷的严打令下发到各县,严令,对于在此前和今后的恶性罪犯,一律杀无赦!而且,鉴于影响,家人放到矿山里挖坑去,遇赦不赦,至于本人,一律千刀万剐!

千刀万剐!自然是朝野哗然,不消说,批评声肯定不少,但是,萧统却力排众议,绝不妥协,而张陆二人也坚决力挺皇帝,因此朝堂上虽有怀柔之劝谏,却也没有什么气候|奇…_…书^_^网|,尤其是备受期待的司徒不群保持了缄默,更让不少人大失所望。

很快,台中就抓获了几名杀人犯,萧统如获至宝,立即下令严刑逼供,而这几个人看来也心知必死,自然供认不讳。

接着,萧统下令把这几人的供状和由陆秀夫亲自捉刀润色的判词传诏天下,这份判词词藻既不失华丽,又通俗易懂,全文以情动人,以理服人,把这几人的罪恶描述的人神共愤,把被害者的遭遇描述的催人泪下,把官府惩治暴徒的行为描述的理所当然。于是乎,很快全台湾,就都知道了这几名罪犯的天理难容之恶行。

舆论上既然已经先声夺人,接下来自然该杀人立威了!

正月十一,元宵前夕,本该是欢天喜地迎新年之际,可是,萧统这一次,却不顾正月不宜开杀戒的风俗,毅然决定在今天对台中命案的犯人们明正典刑。

一早,杨太后就去太庙给苍生祈福,并且向天下宣布将斋戒一月,为台湾百姓祈福。

然后,台湾知府马南宝亲自主持开刀仪式,司仪宣读祥兴皇帝诏书,痛斥犯人之罪愆,体察百姓之苦楚,彰显朝廷之决心,明确宣示,朝廷将加大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还台湾百姓一个朗朗晴天!

接下来,几名已经被打得血肉模糊的罪犯被押着游街示众,被充分“发动”的“愤怒的群众”,疯狂的朝衣衫褴褛的罪犯身上扔着鸡蛋和白菜,而适时的,就有人在人群中高呼:“杀了他们!”

“杀了他们!”百姓们很快开始相应,声音一浪高过一浪,而那先前的领头的,早就不知道哪里去了,不消说,这人自然是“安排”的“群众积极分子”。

坐在一个被清空的高楼里的萧统,淡淡看着这一切,神色平静,只是身后的马凌,却显得脸色不太好。

而那几个罪犯,开始在宣读圣旨时,虽然被按着头,却依然有那么几分傲气,可是,当他们听见无数的百姓山呼海啸一般喊着“杀了他们”时,当他们从那些原本淳朴善良,甚至软弱到任他们凌辱的百姓们的眼睛里看见血光时,他们恐惧了,他们颤抖了!

他们可以不在乎杀头生死,毕竟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他们也可以不在乎官府,反正个人肯定干不过官家,可是如今,看着那些绵羊一般的百姓却这般恐惧,响彻云霄的呼喊声却是这般让人不安时,他们心底的防线终于崩溃了。

接着,则是宣读判词,这一下,百姓虽然暂时平静了下来,可是从他们压抑的兴奋来看,很明显,这只是暴风雨前的宁静。

当百姓们听到了“千刀万剐”四个字时,压抑的情绪终于彻底爆发!这一次,没人组织,没人动员,百姓们自主的喊着“千刀万剐”。

群众的激情一旦激发起来,那当真如排山倒海不可阻挡,如飞流直下气吞山河,当萧统看见,自己只是微微点了把火,而尚在前工业时代,还没有得到很好组织的群众就在煽动下再次爆发了如此的能量时,也忍不住有些心悸。

而身边的马凌,早已吓得面如土色,当中原本还气势汹汹的罪犯,早就全尿了。

开刀了,刽子手依然按照惯例,在大冬天的穿着一身红,却基本上没遮住什么地方,不得不说,这刽子手的肌肉很好,放后世可完全可以参加健美大赛了。

而这刽子手也识趣,在下面群众们山呼海啸之下,居然还有心情亮亮胳膊耍耍刀,不消说,鱼鳞剐用的小刀,自然是寒光四射,刀光一线,下面的群众就像见了血腥的鲨鱼一般,马上更加兴奋了。

可是,刽子手偏生扔不满足,他居然罔顾刀已经很锋利的事实,继续在那块磨刀石上大声的磨着,而群众见他磨刀,更加狂热了,一声一声的摩擦声,让被押在那里的待死者嘴唇剧烈的颤动着……

此时晴空万里,冬日的阳光和煦的照在百姓的身上,而带给我们光和热的太阳,仿佛也在不管给群众们的情绪添着火,幸好台南府紧急征调了三千虎翼军维持秩序,百姓狂热的情绪才没有酿成什么别的事端,可是,单单是百姓们疯狂的四脚呐喊,疯狂的跳跃呼号,就已经够恐怖了。坐在楼上通过窗口看着这一切的萧统,甚至已经依稀闻到了血腥味!

第九十九章 明正典刑(2)

 北宋开国之初,力纠五代弊政,仍然禁止凌迟之刑。宋太祖时颁行的《刑统》,规定重罪应使用斩或绞,没有凌迟。只是到了神宗熙宁、元丰年间,才正式将凌迟列为死刑之一,不过一般只适用于以下三种罪责。

其一,谋逆君主之罪:重大暴动、叛国、谋取皇位。

其二,伦常之罪:子女谋害父母、弟幼谋害兄长,妻子谋害丈夫、奴仆谋害主人。

其三,凶残与不人道之罪:活生生斩断他人四肢(施以巫术);杀害同一家族三人以上;组织帮派以制造恐怖。

按道理,这次在台中大肆杀人轮奸的五名罪犯,本来也勉强够得上凌迟的标准,不过,如果不是皇帝坚持,怕是这几个罪大恶极的犯人,也就是会被砍头了事罢了。

杀人并不是目的,而是手段,萧统执意要行凌迟大刑,当然不是和这几个罪犯过不去,如今他的级别还犯不着跟他们较劲,萧统要的,首先就是表达对破坏治安者的决不姑息的决心,其次也是杀鸡震猴,对于一个杀人犯都如此狠辣,其他人如果想生事的话,也得掂量掂量自己。

很快,马南宝前面香炉里的第一根香快要燃到尽头,而地上巨大的日晷上,那道黑色的日光阴影线,也和日晷上的一条刻线重合,台湾知府马南宝高声喝道:“剐!”

伴随着一声“照律当斩三千五百九十九刀,今上开恩,着减为一千四百四十三刀”,正在活动筋骨的刽子手终于从筐中取出铁钩利刃,而场中围观的百姓们,情绪再次被调动到巅峰!

“剐了他,剐了他!”的喊声如山呼海啸,似风卷残云,此时一阵寒风吹过,端坐于上神色矜持的马南宝也忍不住微微缩了缩脖子。

萧统看着下面几乎陷入疯狂的群众,他们欢呼着,蹦跳着,他们脸上的肌肉扭曲,他们原本清澈的眼神发红,他们挥舞着拳头,他们不知疲倦的呼喊着,从内心最深处,其实隐然有那么一丝恐惧,在这一刻,他想到了后世,想到了他原来所处的国度,萧统深吸一口气,缓缓闭上了眼睛。

那个史无前例的年代,无数被暴君煽动的暴民们,无数原本善良纯真的少年们,抄起桌凳砸向了他们的师长,拿起墨水泼向了他们的父母,举起石头砸碎了文物,奋起暴戾砸烂了河山,邪恶的红色巨龙一次怒啸,神州为之颤栗。

再回想到儿时,萧统心中的偶像,是罗伯斯皮儿,是马拉,是丹东,可正是这群人,赋予了第三阶层的百姓们生杀予夺之权,不须证据,不须辩论,一阵高呼,任何人都可以被送上断头台!

结果,当巴黎的街头挂满了被断头台和绞刑架收割后的尸体时,这群领袖们,也就差不远了。

得意的摸了摸下巴,刽子手又朝百姓们亮了亮刀,更是激起一阵欢呼,只听刽子手大喝一声,大手对着第一个被开刀的主犯刘四儿的心窝就是一掌,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操着刀子,灵巧地一转,只听“兹啦”一声,刽子手哈哈大笑,他重新把刀高高举起,先给马南宝看,然后再给百姓遥相挥舞。只见那是一块铜钱般大小的肉,很明显是从犯人的右胸脯上旋下来的。按照规矩,这一刀恰好要旋掉乳粒,留下的伤口酷似盲人的眼窝。而旁边一个明显是他的徒弟的十几岁孩子,站在那里高声道:“第一刀!”

不消说,这样一个举动,更是让下面的群众彻底的疯狂了!萧统的手死死的合在一起,拼命抑制着颤抖的欲望,而马凌已经背过身去,不敢再看。

接着,只见那刽子手将手腕一抖,那片扎在刀尖上的肉,便如一粒弹丸,飞到很高处,然后下落。这第一片肉,便是所谓的谢天。

第二刀从左胸动手,还是那样子干净利落,还是那样子准确无误,要旋掉左边的乳粒。伴随着徒弟高呼的“第二刀”,第二片肉摔在地上,是谢地。这两片肉的也叫钱肉,专祭天地!

如今,距离近的人就可以看见,刘四儿的胸脯上,出现了两个铜钱般大小的窟窿,流血,但很少。原因嘛,就是是开刀前刽子手那猛然的一掌,把他的心脏打得已经紧缩起来,这就让血流大大地减缓了。

然后,刽子手捻起一块干净的羊肚子毛巾,蘸了点盐水,缓缓的擦着犯人胸上的血,目的则是让刀口犹如树上的崭新的砍痕。而这可是真正的“往伤口上撒盐了”,开始还一直死撑着说“谁哼哼就不是爷们”的刘四儿,终于扛不住了,那撕心裂肺的嚎叫声,让萧统都觉得有些渗人,可是,围观的百姓们,他们只会更加的兴奋!

接着,刽子手毫不犹豫的在犯人的胸脯上切了第三刀。这片肉还是如铜钱大小,鱼鳞形状。新刀口与旧刀口边缘相接而又界限分明。这也就是凌迟刑别名又叫“鱼鳞割”的原因了,的确是十分地形象贴切,就是萧统的位置,都可以看见那类似鱼鳞的物事,只是,那,却是最让人恶心的人肉。

第三刀下去,如果露出的肉茬儿白生生的,只跳出了几个血珍珠,预示着凌迟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成功的凌迟,是流血很少的,开刀前,突然地一掌拍去,就封闭了犯人的大血脉。他的血此时都集中到腹部和腿肚子里。这样才能如切割萝卜一样,切够刀数,而犯人不死。否则血流如注,腥气逼人,血污肉体,影响观察,下刀无凭,势必搞得一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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